從"火"系列字形字義初探

作者: 羅雨晴(湖南大學研究生)

摘要:文字是一個國家和民族的文化符號,從文字上我們可以瞭解一個民族的傳統文化的深刻內涵。本文將從季旭昇先生的《說文新證》的從"火"的八個字中解析字形字義及其通用行廢來追溯文字變遷。

關鍵字:火;古文字形;文字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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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毀也,其字形象火形,即物質燃燒時所發出的光和焰,為象形字。火作動詞時,有燃燒、發怒的意思;作名詞時,有怒氣、古代軍隊組織、指槍炮彈藥等的意思;作形容詞時,有緊急、中醫指的發炎紅腫的病因、形容紅色的意思;火還可作為姓使用。《說文解字》中從火的字有117個,本篇文章主要探討季旭昇先生的《說文新證》中從火的8個字。

一、字形字義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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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尞,釋義為燒柴祭天,同"燎",放火,有延燒、燙和照明的意思。《說文解字》裡認為它是古文的"慎"字,是從它的釋義來推的,"祭天所以慎"。《十三經注疏》:"…聞者也鄭以禋祀之文在燎柴之上故以禋為此解耳…[1]"中"燎"即為燒柴祭天的意思;"浮言流行若似火之燎於原野炎熾不可向近其…[2]"中"燎"則為延燒的意思。

尞的古文字形演變如下(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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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字字形表


該字甲骨文字形都是木在火上的構形,木旁圍繞的點則是代表火星,商後期和周早期的字形都多加了"火"旁,周晚期毛公鼎上"寮"字是在""的字形中間又加"呂"字,為聲符。該字不加火旁時是合體象形字,加火旁後變為形聲字。

2.,為火勢兇猛之義,還有氣勢盛大、剛直、功業的意思,古時還同"列",行列的意思。《周易程氏傳》中有"自非剛斷之君,英烈之輔,不能挺特奮發以…[3]"之中的"烈"即為剛直、有高貴品格的意思;《周易原旨》有"…二陰閉之,其出也聲必烈。又震,動也,動萬物…"[4],烈釋為聲勢浩大。烈的古文字形演變如下(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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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 烈字字形表

"烈"在《包山楚簡》中的古文字形與戰國楚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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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為相似,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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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烈"的象意本字。該字為形聲字,上半部分為聲旁,下半部分為形旁。

3.,乾旱焚刑人,引申為艱難義,還有乾燥、熱、燒、烘烤的意思,假借為"戁"時,為恭敬的意思。《七緯·易緯》有"順太陽實元,煖熯萬物,形以鳥離。[5]"《周易外傳》"炎不熯水,潤不滅火,則又以…異,莫甚於水火。火以熯水,所熯之水何往?[6]"中,熯都作烘乾、曬乾義;《周易本義》中"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撓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的熯則為熱的意思。熯的古文字形演變如下(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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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熯字字形表

"熯"字從商到周晚期皆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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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上燒的字形,《說文解字》中並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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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該字多為文字部件,《戰國古文字典》中則認為該字從口,從黑,為刑徒嘆息的意思。依此"熯"為形聲字,火為形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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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聲旁。

4.焛,火貌,戰國文字焛可作地名和姓氏。其古文字形演變如下(圖四):

從

圖 4 焛字字形表

從字形構形上看,"焛"為形聲字,上半部分"門",為聲旁,下半部分是"火",為形旁。

5.,燒田的意思,古同"焚"字。《十三經注疏》"…感水流於地先就溼處火焚其薪先就燥處此同氣水…[7]"燓字有兩類古文字形,其變化如下(圖五圖六):

A類字形為:

從

圖 5燓字A類字形表

該類字形上半部分為"林",下半部分為"火",意為火燒林子、田地等的意思,六書為會意字。

B類字形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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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6燓字B類字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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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類字形,裘錫圭先生認為是上半部分為從"黃",下半部分為"焚",2形以後,"焚"就省為"火",故按六書1形為會意兼形聲字,2形及以下為省聲字。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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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燒鳥焦,火傷害東西留下的痕跡的意思,古同"焦"字,有物體經火燒變成黑黃色併發硬、發脆;煩躁,著急;酥,脆;乾燥到極點;一種質硬、多孔、發熱量高的固體燃料;作姓等六種意思。其古文字形表為(圖七):

從

圖 7 字字形表


從

"字字形上半部分"焦"或"雔"為聲旁,下半部分是"火"為形旁,形聲字。"焦"字下面四點代表獲,上半部分代表鳥,整個字構形為火燒鳥尾則焦,為會意字。

7.,天火為烖,另同"災",有水、火、荒旱等所造成的禍害和個人的不幸遭遇的意思。另有"

從

從

也為災難的意思。傳世文獻中所用"烖"都為"災",如《周易程氏傳》有:"…既有危,不若不往之無災也。象曰:遯尾之厲,不往何災也…[8]";"象曰:雖旬無咎,過旬災也。聖人因時而處宜…[9]"。其古文字形表如下(圖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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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烖"字1形下半部分可能從"火",也可能從"山",尚無定論;2形上半部分可能為"才"。按季旭昇先生的說法,依據構字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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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其上半部分的部件

從

應為水災意,"烖"則因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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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應為兵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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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災"則為火災意,前三者為形聲字,"災"為會意字。

8."光",明也,太陽、火、電等放射出來耀人眼睛,使人感到明亮,能看見物體的那種東西的意思,有榮譽、使顯赫、景物、光滑、完了,一點不剩、露著、單,只、姓等引申義。如《十三經注疏》:"數名之曰弦弦者言其月光正半如弓弦也晦者月盡。[10]"其古文字形表如下(圖九):

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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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字形上半部分為"人",下半部分為"火",意為人拿著燭火照明,光的本意即為庭燎燭火之光,"光"為會意字。"光"在戰國包山楚簡中的字形與"炎"在包山楚簡中的字形較為相似。

綜上,以上八字字形皆為上下結構,構形簡單,都為火在下燒上半部分東西的字形構造,能通過字形推斷了解其字義。

二、行廢情況及原因

在季旭昇先生的《說文解字注》從火的八個字中,目前只有"烈"和"光"還活躍在我們的日常英語和書面行文中,"尞"、"熯"、"焛"、"燓"、"

從

"、"烖"已不多見。這些字的行廢原因包括現實需要、書寫難度等方面。 "烈",形容火勢猛烈,引申出氣勢宏大、正直、為某事犧牲的意思,如轟轟烈烈、烈士等。"光",則表示火光,引申出榮譽、顯赫等意思,如光宗耀祖、光臨等,從"火"表示火光的字還有熲、焞、炳、焯、照、熠、煜、煇、炯、炫、光、爚。這兩個字因其引申義較多和筆畫較為簡單、便於書寫的優點,繼續通用與漢字當中。


尞,象徵祭祀,現多用"燎"或"尞"代替,用前者代替它表示燒的動作,用後者代替它表示祭祀的象徵意義。因燒的動作還有更簡單的字如:燒、燔、烘、灸、灼等可表示,且由於社會歷史的變遷,祭祀活動和祭祀活動中需要燒火的部分漸趨消失,"尞"字也逐漸被棄用。"熯",是表示火的形容詞中形容乾燥的一個字,因其筆畫複雜,也較少出現在現代漢語用詞中。"焛",本義是火的樣子,在現代用語中也已消亡。"燓",也表示燒的動作,現已被"焚"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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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火燒傷物體後的狀態,現多用"焦"替代。"烖"則多用"災"來替代,包括"災"也是用"災"來替代。

三、結語

從"火"字的行廢情況,體現了中國漢字變遷的部分規律,即文字是文化的符號表徵,隨著文化的變化而轉變其表達樣式。部分從火字的棄用體現了社會的變遷,從電力的廣泛運用以來,火在人民生活中不再起關乎生死的決定性作用,於是人們對於與火相關的事物也用得越來越少,相應與火有關的文字也用得越來越少。文字是文化的載體,我們可以通過對古文字的分析,合理推測當時人們的一些社會活動和風俗習慣,這也是古文字研究的意義。


[1] 《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卷第三,清嘉慶刊本,阮元校刻,北京:中華書局,第10頁。

[2] 《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卷第九,清嘉慶刊本,阮元校刻,北京:中華書局,第9頁。

[3] [宋]程頤撰,王孝魚點校:《周易程氏傳》卷第一《周易上經上》,北京:中華書局第54頁。

[4] [元]保巴撰,陳少彤點校:《周易原旨》卷八,北京:中華書局,第30頁。

[5] [清]趙在翰輯,鍾肇鵬、蕭文鬱點校:《七緯·易緯》,北京:中華書局,第8頁。

[6] [清]王夫之著,王孝魚點校:《周易外傳》卷四,北京:中華書局,第4頁。

[7]《十三經注疏》卷第一,清嘉慶刊本,阮元校刻,北京:中華書局,第21頁。

[8] [宋]程頤撰,王孝魚點校:《周易程氏傳》卷第三《周易下經上》,北京:中華書局,第12頁

[9][宋]程頤撰,王孝魚點校:《周易程氏傳》卷第四《周易下經下》,北京:中華書局,第41頁。

[10]《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卷第七,清嘉慶刊本,阮元校刻,北京:中華書局,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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