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教育遭遇“盜版”:50元買海量網課視頻,侵權行為愈演愈烈

4月26日,世界知識產權日當天,第九屆“京法論壇”在北京互聯網法院舉行。圍繞涉在線教育版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等話題,多位來自高校、法院和產業界的嘉賓展開了線上線下的同步討論。

疫情期間,在線教育成為風口行業。今年2月,艾媒諮詢發佈的報告指出,在政策利好、消費升級和技術浪潮的共同推動下,2020年中國在線教育用戶規模將達到3.09億人,市場規模將達到4538億元。

在線教育迅猛推廣的同時,由此帶來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日益凸顯。當天研討會上,好未來教育集團總法律顧問魏嘉介紹,2019年10月以來,在某電商平臺共計投訴刪除侵犯學而思網課版權的鏈接14642條,封閉店鋪274家,清空店鋪全部商品102家,但侵權行為仍愈演愈烈。

從文庫類網站到淘寶、鹹魚等平臺,再到微信公眾號、微信群和網盤,海量網課視頻被人以低廉的價格出售。“花50元可能就可以買一個鏈接,裡面存儲著若干個G的網課視頻,涉及無數門課程。” 魏嘉說。

面對這種情況,版權方維權需要克服重重困難。 其中難點包括如何證明自己享有權利、無法直接識別侵權人身份、固定證據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成本等。

那麼老師在線直播上課,被人錄製成視頻在網上出售,是否構成侵權?北京互聯網法院法官朱閣認為,在著作權案件中,明確客體類型是確定客體權利歸屬的前提。

“在司法實踐中,網絡課程可能構成口述作品;教材、試題資料可能構成文字作品,但試題解析不構成作品;網絡課程視頻可能構成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式創作的作品或錄像製品。”

朱閣舉例,在一起案件中法院認為,涉案課程需要製作者在課程內容撰寫與編排、格式設計、多媒體材料搭配、相關技術應用等方面投入智力成果,因此具有獨創性,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而且,涉案課程作品由聲音配合畫面組成,能夠藉助使用的裝置放映,屬於著作權法上的類電作品。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法官亓蕾在論壇上提到,“要拿到著作權人授權,既可以找作者談也可以通過集體管理組織獲得一攬子授權。”

但是不管找哪一方都存在授權交易機制不順暢的問題。亓蕾表示,在線教育需要海量作品,如果逐一找作者授權成本高、效率低,這將導致作品“沉睡”。而如果找集體管理組織獲得許可,其本身制度存在不太完善的地方,且管理的作品有限,難以滿足實際需求。

她建議在線教育從業人員從實體和程序,處理好在線教育與線上傳播、集體管理、合理使用、法定許可、品牌管理、市場競爭秩序之間的關係。

採寫:南都記者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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