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文水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好5月份“民主议事日”“组织生活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工委、县委各部委室局、县直各委办局室中心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支部):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2020年2月1、2、3日组织开展的我县第三十五个“组织生活日”,和县委要求的第二十三个“民主议事日”,延后至5月1、2、3日(节假日顺延)开展,现就开展好5月份“两日”活动作出如下通知:

一、活动主题

做好疫情防控,抓实脱贫攻坚,以实际行动诠释“一句誓言、一生作答”

二、内容安排

(一)民主议事日:

(1)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浙江、陕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必要的管控措施,全面抓好复工复产复学,敬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严格落实驻村帮扶工作队“五天四夜”制度,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3)传达学习贯彻县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一条主线、五大建设”部署要求;(4)传达学习贯彻县委书记梁宝明在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活动;(5)传达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6)涉及行政村合并工作的乡镇、农村,要集中研讨合并后续工作,缩短新、旧村过渡时间,尽快实现有机融合;(7)结合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和各单位当前实际开展议事,着重突出“三重一大”事项的民主科学决策。

(二)组织生活日:

(1)各级党组织在做好必要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党员集中重温入党誓词;(2)传达学习《中共文水县委组织部关于向支援湖北医护人员成学华、刘月云、李凤娇三名同志学习的决定》《中共文水县委组织部、文水县总工会、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给予文水县人民医院及90名个人通报表扬的决定》《中共文水县委组织部、文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先进个人通报表扬的决定》《学习援鄂医务人员 决战完胜脱贫攻坚:致全县扶贫干部和贫困户的一封信》,教育引导广大共产党员以实际行动诠释“一句誓言、一生作答”;(3)党组织要阶段性小结疫情防控工作,晒晒支部、党员发挥作用清单,谋划好下一阶段工作;(4)涉及脱贫攻坚工作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全部到帮扶村党支部开展本月“组织生活日”,实地解决帮扶村干部、群众困难,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学、脱贫攻坚等工作;(5)严肃合并后行政村组织生活,规范组织构架、党员管理、党务工作,进一步统一党员、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持续释放发展活力,所属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包村干部列席合并后行政村本月“组织生活日”活动;(6)基层党组织要有效利用“三晋先锋”手机APP,做好“‘两日’活动网上见”,扎实开展党员教育工作,探索党组织、党员管理新模式;(7)动员党员干部群众关注市委组织部“吕梁组织工作”微信公众号;(8)其他工作。

三、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拟定方案。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县委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工作实际,4月30日前制定5月份“民主议事日”“组织生活日”实施方案,并上报上级党(工)委备案。

2、到会指导。各党(工)委要安排干部参加并指导所辖党组织的“两日”活动。包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必须参加帮扶村的“两日”活动。

3、明确时限。各级党组织书记是“两日”活动开展的第一责任人。5月8日前,各级党组织必须全部开展“两日”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两日”活动延后开展的,需提交书面请示报所属党(工)委,由党(工)委向县委组织部报备。逾期未开展“两日”活动且未作出说明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用好“三晋先锋”

1、组织开展“两日”活动。“山西智慧党建”更新升级到“三晋先锋”,各支部要继续运用“三晋先锋”开展“‘两日’活动网上见”。“两日”活动前,支部要安排专人登录“三晋先锋”信息录入平台或“三晋先锋”手机端管理账号,按照要求发布会议通知、组织会议签到、完善会议纪要。

2、记录活动开展情况。要通过“三晋先锋”信息录入平台“信息发布+基本情况”栏目,添加类型“动态亮点”,上传“两日”活动图片。5月9日,县委组织部将通过“三晋先锋”各支部“动态亮点”图片信息情况,对全县各级党组织“两日”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并成立督查组随机检查。

3、做好相关图片报送。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做好会议记录,留好影像资料。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办公室要责成专人及时将活动情况(以“图片+文字”形式)报送上级党(工)委,上级党(工)委统一汇总后,报送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胡兰党建”微信平台将及时推送活动开展情况,对“两日”活动全程跟踪落实。

(三)严格监督问责

各党(工)委要切实负起“两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责任,全面掌握所属党组织“两日”活动开展情况、“两日”活动应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对不能按要求规范开展“两日”活动的党组织负责人,将按照文办发〔2018〕3号文件考核机制予以严肃问责,并落实相关惩处办法。对报送过程中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的党组织,要以讲政治的高度,追究党组织负责人责任,作出严肃党纪处理。对县委组织部检查中发现“两日”活动监督把关责任不落实,开展情况不掌握、不汇报、虚报瞒报的,追究党(工)委负责人责任。


中共文水县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6日


汾阳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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