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潼法院:維護和諧,永遠在路上

都說“遠親不如近鄰”,可生活裡,好鄰居有,搞成冤家的也在。但鄰里之間的糾紛事情,到了法院,促成一雙好鄰居,就成了斜口法庭的法官們念茲在心的美善事。

臨潼法院:維護和諧,永遠在路上

事情得從前年說起,任某和鄭某隔村道對門而居,任某為圖自己方便將幾摟柴火堆放在鄭某門前的空地上,取用時還將鄭某栽植的樹苗破壞,為此兩方隔街對罵,遂拳腳相加,任某將鄭某訴至法院後,任憑法官和人民陪審員說法析理,兩家均不同意調解,無奈法官判決任某和鄭某按照4比6的比例承擔了損失。案子雖然結了,但雙方的心結沒解,隱患仍然存在,斜口法庭的法官們也沒有釋懷。果然,今年4月兩家又起了衝突,任某的媳婦鄭某為瑣事鄭某的母親屈某發生口角,進而互相推拉撕扯,致鄭某的母親屈某當晚就住進了醫院,出院後,鄭某的母親訴至法院要求依賠償原告醫療費、等共計人民幣6895.68元

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調閱了此前的案件卷宗,又去公安機關調取本案的相關材料,並將案情向庭長彙報,大家一致認為,要下氣力做好調解工作,讓這兩家真正化解心結。隨後,法庭安排人民陪審員作雙方的思想工作,承辦法官給當事人講解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雙方對立情緒有所緩解。調解時,承辦法官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基礎上列舉鄰里侵權糾紛案例教育說服雙方,又用“三尺巷”等典型鄰里事蹟悉心勸解,最終法律的威懾和法官們的耐心觸動了當事人,兩家人握手言和,當庭和解,由鄭某支付屈某1000元瞭解糾紛。

調解工作需要時間和耐心,更需要真正的司法為民之愛心,以調解方式處理糾紛,很多時候能真正的做到案結事了。時代在變,但對優秀傳統文化和為貴的理念自信不能變,重視並做好調解工作,傳承“楓橋經驗”,這是人民法院司法為民應有之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臨潼法院永遠在路上。

供稿:斜口法庭 柴亞桃

責編:陝西法制網 鄭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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