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中的深閱讀與淺表述

自春節假日以來,圍繞疫情,每天都要閱讀大量的文帖,精讀、細讀、深閱讀。讀了,明白了,還需要用三言兩語把關鍵內容表達出來,即“淺表述”。

這兩天,武漢病毒所申報“瑞得西韋”中國發明專利一事兒引發網民熱議,若不認真對待,很容易偏聽偏信。

舉個例子:小時候總有磕碰擦傷之事兒,受農村醫療條件所限,很難及時就醫。那時,母親是我們兄妹的保護神,其採用的辦法就是把眼膏(白敬宇眼膏)塗抹在患處,效果神奇。從父母算起,我們的大家庭已有五代人,衍生了十多個小家庭,每個小家庭至今都使用這個“秘方”,還傳播到親戚、鄰居。

兒子小時候經常“流鼻血”,去過許多醫院都未治癒,後來到兒童醫院掛了個專家號,那位專家使用眼膏塗抹鼻腔,天呢!這方法我早就會。

“淺表述”一下:

(1)眼膏不是“我”發明的,但“我”發現了眼膏能治癒包括耳、鼻在內的許多“外傷”。

(2)“我”的這一“發現”,可以申報發明專利。

(3)兒科專家用眼膏治療“流鼻血”,按照《專利法》,當屬“我”的發明專利。

至此可以明確:武漢病毒所1月21日的專利申報,不是申報瑞得西韋的研發專利,而是申報“發現了瑞得西韋具有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的功效”這樣的應用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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