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林丰铝电产能转移基本情况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原【2018】12号)文件精神,公司为优化资产结构,提升产品成本竞争力,2018年12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林丰铝电进行产能转移,涉及25万吨/年电解铝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2014年第25号】,林丰铝电所属25万吨电解铝属于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经多次调研、商讨及协商,公司将林丰铝电停产后的电解铝产能向低成本水电资源富集的四川省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转移,既可以消纳四川省富余水电资源,同时可大幅降低林丰铝电电力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林丰铝电注册、设立项目公司
为筹备、实施产能转移工作,公司决定由林丰铝电设立项目公司,现相关项目公司已设立,并开始运转,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一公司
公司名称: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
住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三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郭庆峰
经营范围:铝锭(液)、氧化铝粉、铝制品生产销售。
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 30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于2028年11月14日前缴足。)
(二)项目二公司
公司名称:广元市林丰铝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郭庆峰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合金棒、铝合金锭、铝板带箔等铝材产品。
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5000万元人民币出资(于2028年11月14日前缴足。)
三、正在进行的产能转移工作
(一)项目手续:
1、产能指标转移方案已报安阳市工信委。
2、安全生产评价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估、节能评估、职业卫生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已于相关合作单位签订合同,目前正在配合各方编制报告。
(二)现场施工:产能转移项目用地已摘牌。
公司将持续关注林丰铝电上述产能转移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