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镇小槌!
我不是某个人,而是一个群体,是我们镇江法院普法宣传的形象代言人,既有法槌之意,又有打造普法精品的涵义。
给大家介绍下,这些都是我的小伙伴
今后,我们将用以案释法的形式对大家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普法,通过剖析真实案例,透视法理人情,将抽象静态的法律规定变得形象生动、富有生命力,融入市民的工作生活中,使普法宣传获得良好成效。下面,今天的以案释法开始啦!
疫情期间,口罩等防疫用品成为热销品,不法分子打起了歪脑筋。4月29日,丹徒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案情回顾
2020年2月13日,被告人杨某为骗取他人钱财,在没有货源的情况下于微信群内发布销售口罩虚假信息,被害人胡某看到信息后向杨某购买口罩。杨某采用发布虚假快递单、伪造虚假聊天记录等手段骗取胡某支付货款人民币3400元。4月7日,杨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赔偿胡某损失。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用品名义,诈骗他人财物,依法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杨某主动投案,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该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依法从严从速打击涉疫诈骗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和谐。
镇小槌提醒
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疫情期间,广大群众在做好自我防护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必须通过正规途径,切勿听信来自网络的不可靠信息,谨防诈骗。
编 辑:仲 新
校 对:周忠海
审 核:孙彩萍
来 源:丹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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