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灌雲:邀請代表委員召開司法救助公開聽證會

  

聽證會現場。

正義網連雲港4月26日電(通訊員田敏 潘安莉)近日,江蘇省灌雲縣檢察院就孫某涵、孫某元、王某梅司法救助案舉行公開聽證會,該院司法救助評估庫內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律師共五人應邀參加公開聽證。

2019年8月,被害人孫某田(歿年23歲,系申請人孫某涵的父親,孫某元、王某梅的孫子,建檔立卡低保戶)被他人持刀捅傷致死。2000年,年僅三歲的孫某田父親因犯罪被判死刑,母親改嫁,孫某田便由其爺爺孫某元、奶奶王某梅撫養成人。2015年17歲的孫某田與女友同居生下女兒孫某涵,今年5歲,孫某涵滿月後其母親便離家出走至今未歸。被害人孫某田系建檔立卡低保戶,其奶奶王某梅患有腦梗塞、腰間盤突出等疾病。孫某田死亡後,一家失去了重要經濟支柱。

該案申請救助人孫某涵系未成年幼兒,該院擬與市檢察院共同救助,擬救助金額超過三萬元,屬於該院制定的《國家司法救助資金分類量化標準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中規定應當進行公開聽證的案件;孫某元、王某梅系與被害人形成撫養關係的祖父母,該院認為符合救助條件亦應予以救助。聽證會上,該院檢察院專職委員、案件承辦檢察官董啟波詳細介紹了案件的基本情況、背景資料及處理意見、擬救助金額,救助申請人孫某元充分陳述了申請的理由。承辦人根據《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試行)》和該院實施細則的規定,認為以上對象均屬於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擬對孫某涵救助4萬元,對孫某元、王某梅各救助1萬元。

經過聽證,與會人員一致認為被救助人符合司法救助範圍,根據該院實施細則計算的救助金額在合理範圍內,體現了對未成年人特殊優先救助的原則,並建議為保證司法救助金的有效監管和合理使用,由當地民政(或村委會)對孫某涵的司法救助金予以保管並分批發放。與會人員還對孫某涵的教育問題表示擔憂,希望孫某元夫婦能對孫某涵給予良好的教育,使其形成正確的世界觀,成長為心存感恩並回報社會的人。“中國好人”、縣人大代表、縣孤兒集中供養學校益海助學中心校長王英表示會對孫某涵進行救助,孫某涵適齡時可申請前往益海學校進行義務教育。案件承辦人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與公開評估並發表意見和建議表示感謝,對相關意見和建議將充分吸收和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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