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變成法考,有哪些變化?

其一:常識篇

什麼是法考

法考的全稱是: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其前身是國家司法考試(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司考)。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依據相關法規設立的職業證書考試。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律類)及政府部門中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裁決的人員應當必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關於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

以2018年4月28日為分界點。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老人老辦法:本科2018年4月28日之前入學或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無需學位證,有畢業證即可參加考試)也就是說,2018年4月28日入學前的非法本都可以考;2018年4月28日前註冊學籍的自考生、成人本科,都可以考;都可以一直考,沒有期限限制。


新人新辦法:2018年4月28日之後入學,且滿足以下任意一項即可參加考試

1)全日制法學本科或以上學歷,並取得本科或以上學位。

2)全日制非法學本科或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3)全日制非法學本科或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報考資格自查表

20法考人須知|司法考試變成法考,有哪些變化?


來勝君有話說:

Q:如果我是18年9月入讀全日制本科的,畢業那年能不能參加法考?

如果是全日制法學類本科的,18年9月入學,可以參加2021年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如果是全日制非法學類本科的,需要獲得法律碩士或法學碩士學位,或者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後才能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Q:如果我是自考法學本科的,但是現在還沒有畢業,是不是就不能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了?

不一定。如果在2018年4月28日之前取得自考考籍,即使沒有畢業,也能在取得畢業證之後,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其二法考改革意義

2018年法考改革後,法考考試命題出現了明顯的變化,根據官方表示,法考已經不再是隻重視記憶的考試了,記憶跟理解同步考察,主觀題更注重考查案例分析能力,且強化理論性、學科融合性。


其三司法考試變成法考,有哪些變化?

考試模式的變化
(1)司考:一次成交
原「司考」屬於”一次性成交業務”,1次考試,考察2天,共四卷;前三卷客觀題,最後一卷主觀題,四卷總分600分,需要達到360分才算合格,否則再來一年。
(2)法考:進階成交
現「法考」考試屬於“進階性成交業務”,2次考試,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分別進行考察。先考客觀題,並且在客觀題合格(180分)的前提下,才允許報考主觀題;主觀題合格(108分)則過關,可以申請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
客觀題成績有效期為2年,所以若客觀題合格,主觀題失敗的,來年再戰主觀題即可;若再戰主觀題失敗,那就只能從頭開始準備客觀題。
改革後,分為兩卷考察,體現了法考的階梯性。來勝法考法碩公眾號
第一階梯的客觀題難度較小,只需要選對即對,側重考察法律知識的廣度;而第二階梯的主觀題難度較大,側重考察法律知識的深度,需要進行論述說理,遠遠大於原司考主觀題的難度。


改革後的法考考試模式有點類似升級打怪,第一關過了,再加深難度來第二關,第二關掛了,沒關係再給你一次機會,若再次掛了,不好意思從第一關再來。
考試題量的變化
(1)司考:題量更多
原「司考」,客觀題三卷共300個選擇題;主觀題一卷共7道題(1個簡答題+6個案例分析題)。
(2)法考:題量更少
現「法考」,客觀題兩卷共200個選擇題;主觀題一卷共5道題(1個論述題+3個必做案例分析題+1個選做案例分析題)。
考試風格的變化
(1)司考:側重基礎
原「司考」考試在於考察法律知識的廣度和基礎,客觀題與主觀題考察區分度不大,基本上兩者之間可以直接轉化;其中40%的題目是直接可以根據記憶內容(法條或講義)得出正確答案的;還有50%的題目是需要分析題目或選項表達的意思,對接知識點、甚至組合科目不同章節知識點才能得出正確答案的;再剩餘的10%是爭議問題或偏題或難題等很難得到分數的題目。來勝法考法碩公眾號
(2)法考:客觀題,側重廣度

現「法考」在於考察法律知識的深度和運用,客觀題和主觀題考察區分度較大。
客觀題重點考察法律知識的廣度,帶來的變化主要有兩點:
1.原來很少涉及的小法或不考的小法在現在的法考客觀題中會涉及,甚至有可能分值比列不小,比如法制史在19年法考中考察了8分;2.科目之間的交叉考察,改革前基本上單個科目考察,最多在同一科目的不同章節之間有知識點組合考察的命題模式;但改革後的考察存在20%以上的題目是在題幹或選項中涉及垮科目的綜合考察,如民法民訴結合,民法商法結合等。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這一改革趨勢會進一步加強。
(三)法考:主觀題,側重運用
而改革後的主觀題是側重考察法律知識的運用。
改革後的主觀題題目量減少了,但考察科目並沒有改變,這就意味著將存在數個科目在同一個題目進行組合命題考察的模式。

出題人員的變化

(1)司考:命題組出題
原「司考」的出題形式是,提前確定各個科目的命題組成員(個位數組成),然後由命題組在幾個月內對當年的真題進行命題。這樣一來,就可以通過研究命題組出題人的研究重點和觀點趨勢,猜測今年考試的重點和爭議問題的觀點;並且各大機構的培訓老師存在命題人弟子一說,他們對於自己老師的研究程度最深,因此最有可能壓中原題。

改革前基本上司考培訓行業各個科目都存在押題女神或押題男神就是這麼來的。
(2)法考:題庫出題
現「法考」的出題形式是,從各大高校收集題目,然後組成題庫,考試題目抽取題庫的題目組成試卷。
這給我們帶來的變化在於:
1.基本上不存在押題的可能性,若有押中原題,純屬巧合;
2.基本上可以押中考點,若有押中,純屬研究透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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