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交警:查获一无证毒驾“瘾君子”

5月22日上午,汝城交警在县106国道路查时查获一起无证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09时许,我队民警在县106国道2116公里处设置临时执勤点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时,一辆无号牌的小型轿车向执勤点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要求其出示行驶证、驾驶证,驾驶人自称祝某芳,汝城县大坪镇下祝村人,未携带任何证件,于是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其车辆年检、保险情况,经查,其车辆年检已过期。我队民警依法将其无号牌小型轿车暂扣,并口头传唤祝某芳至汝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询问。经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祝某芳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通过其车架号查询小型轿车真实号牌为粤FCA2**,其车逾期未年检。祝某芳在接受询问时,民警发现其神情恍惚,对于民警的提问也闪烁其词,民警怀疑其涉嫌毒驾,于是立即用检测尿液试剂盒对其进行尿检,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祝某芳对其无证毒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对祝某芳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车辆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无证毒驾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汝城公安交警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祝某芳吸食毒品将移送至县公安局禁毒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汝城交警温馨提示:毒驾猛于虎,且行且珍惜,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远离毒品,拒绝毒驾,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瘾君子”祝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