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償付能力成績單:
財險全部達標!壽險三家不達標!
去年10月,保監會發布償付能力新規的徵求稿,首次明確償付能力達標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指標:
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50%;
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
風險綜合評級不低於B級。
按此規定,財險公司交出完美答卷,三家壽險公司不幸“掛科”!
珠江人壽
新光海航
中法人壽
富德生命再次被列入重點核查
如果核心償付能力低於60%或綜合償付能力低於120%,將列入非現場核查的重點核查對象。
富德生命人壽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118%,雖較三季度末提升12個百分點,但仍需被列入重點核查對象。
珠江人壽風險評級為C
珠江人壽去年兩次由於公司治理收到監管函。
2017年8月,保監會下發監管函,直指珠江人壽公司治理的6處違規。
2017年10月,珠江人壽再次收到監管函,並在6個月內禁止關聯交易。
此外,珠江人壽第一次公佈的四季度償報顯示,其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33%,後又再次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更正為102%,極其逼近監管紅線(100%)。
“難兄難弟”如何解決,靜待銀保監會出手!
新光海航與中法人壽兩家公司,堪稱壽險公司中的“難兄難弟”,均陷入經營不善、股東更迭,以及增資遲遲不到位等困境。償付能力為負已經一年半有餘!
今年1月,保監會發文中提到對於“問題公司”的處理:對償付能力長期不達標、問題久拖不決的外資保險公司採取更有效的監管措施,必要時啟動市場退出機制。
如今,銀行保險監管合併,靜待新合體監管的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