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集教育社区服刑人员,形式新;会龙普法宣传,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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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集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现身说法”特殊警示教育

6月13日下午3时,赵集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一次“特殊”的集中教育活动。活动有司法所长主持,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刘某现身说法,通过自己不同的服刑感受,奉劝参会的社区服刑人员服从管理、好好改造。

陈某犯罪前从事车床工艺,月收入8000元左右,因违反社会管理秩序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7年。服刑期间认罪悔罪积极改造,被法院裁定假释,在赵集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陈某某讲述了自己在监狱服刑期间的一天的经历、社区服刑与监狱服刑的区别,也谈到了犯罪对人生的改变,为了不让犯抑郁症的母亲知道自己服刑的事情,与家人共同演绎了一个“真实的谎言”,在每次监狱安排通话中都告诉母亲自己出外做生意了。他说服刑以来有两次非常激动的事,一是得知法院裁定假释回原籍司法所社区矫正时,不再在监狱服刑了;一个就是进入社区矫正,就可以和家人共同生活了。陈某某以自己的特殊经历劝诫全体社区服刑人员一定不能触犯法律红线;一定要认清自己的身份,好好改造自己的错误认识。

社区服刑人员刘某,犯罪前一直热心公益,加入义工组织,并且被义工组织派到一个乡镇发展、壮大义工组织和影响,在法院判决后,曾经有过迷茫,认为自己犯罪了有了戴罪之身,是否被社会接受,甚至进入社区服刑以来出现了一些报到不及时、反思不深刻、学习不积极、劳动不主动等行为,但经过司法所矫正教育,现在一直坚持继续做公益,让更多的弱势群体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其在发言中表示今后一定要好好的学习法律,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以自己的经历教育身边人守法;

司法所长以一个监狱改造犯的一天,一个服刑人员真实的谎言,一个义工的心理变化历程,对活动进行总结,要求所有社区服刑人员一定要好好服从司法所和矫正小组的教育监管,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社会公益活动,一定要有感恩的心,做个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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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龙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 “安全生产颍淮行”法治宣传活动

为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升基层群众安全生产意识,6月14日上午,由会龙司法所牵头,联合会龙镇民政所、综治办,在会龙镇小圩子街口,利用逢集的有利时机,开展安全生产月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会龙镇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李兴福委员、会龙镇宣传委员张广来到活动现场,向过往群众讲解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并一再向群众强调,现正值天气炎热时期,同时也临近中小学生放暑假,家长朋友们务必看护好孩子,教导孩子不要到沟塘河坝玩耍游泳,预防溺水。

此次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发放《防溺水宣传手册》,《安全生产手册》《法律进乡村手册》300余本,同时通过案例给过往群众讲解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将安全生产的理念根植于基层百姓心中,提升了全民公众安全素质,为全镇安全生产营造了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