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你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聪明!警惕这些以电子商务为名的网络传销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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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网购”、“网赚”等词汇在互联网上炙手可热。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一些传销组织开始以“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络广告”、“网赚”、“网上购物”、“淘宝网店”、“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网上基金投资”等名义拉人头发展下线,致使大量网民受害者深陷泥潭。

目前国内“网络传销”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传统传销的“网络版”

即借助互联网平台推销实物产品,靠发展下线盈利,但这种模式过于明显,已经被非法传销企业与不法分子逐渐抛弃。

●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

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e-mail、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这种在线注册多为免费的,在我国发现不多,但对维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免受垃圾邮件骚扰造成极大威胁。

●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mlm)模式

该模式的传销载体主要为购物网站。网站内容中可能包括: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等内容,注册用户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用来使用网站提供的平台。而且,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可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该网站,并可以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

这三种类型网络传销主要通过网络购物、付费广告点击、网络游戏、金钱游戏等载体发展下线。

除了这些主要的传播手段外,传销已经演变出更多新的更隐蔽的形式,如:打着“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等旗号,诱骗群众参与所谓的“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打着“招聘”、“介绍工作”、“招工”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传销活动;打着“特许经营”、“加盟连锁”、“连锁销售”、“直销”等名义,诱骗中西部等地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打着当下时髦的“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络广告”、“网赚”、“网上购物”、“淘宝网店”、“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网上基金投资”等名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网民从事网络传销非法行为。

不管传销组织如何伪装,消费者判断一个网站是否为传销类的网站,只需抓住网络传销的主要特征。

●特征一:虚拟性强

网络始终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的虚拟这一特征,假借“电子商务”、“基金运作”、“风险投资”、“新能源开发”、“外汇交易”以及“黄金期货交易”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行空手套白狼之实。

●特征二:更具欺骗性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这些传销网站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新能源开发”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

●特征三:隐蔽性强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注册会员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彼此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来完成。

●特征四:跨地域性传播

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但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朋友:在无法确定是否为传销网站前,千万不要轻易投入资金,建议先在网络上搜索一下有关该网站的网民评论以作参考,或者向网上交易保障中心这样的行业组织咨询,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工商部门咨询。如不慎误入传销网站,应立即向工商部门投诉或直接去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这样可以帮助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及时制止,以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如具备立案条件,一旦传销组织破获,还有可能追回全部或部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