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为你带来玉环法院人民陪审员“养成”记

“这本书,连ISBN都是错的,我干图书版权这块二十几年了,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盗版的。”

被告原先的汹汹气势被人民陪审员一句话就说蔫了。说这话的是玉环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倪海,他在玉环市文广新局工作。

自陪审制度改革以来,玉环法院已完成陪审员倍增计划,目前共有105位人民陪审员,人数接近员额法官的3倍,2017年陪审员累计陪审案件4201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9.86%。

一起来看看

玉环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养成”记

陪审员的诞生:广泛选拔 严格考察

“人民把权利赋予我,给我一个特殊而又重要的岗位,我一定会好好珍惜这个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在玉环法院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仪式上,初次“上任”的人民陪审员林祝义有感而发。

为确保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玉环法院提前半年通过各大媒体发布了选任公告,同时委托该县各乡镇(街道)人大、司法局、科技局等专业机关推荐优秀人选参加。最后共有77人报名参选,创了该院的历史新高。

接着,法院对报名者的涉讼档案、纪委纪律处分档案、公安行政处罚等资料进行了前期筛查,对近5年在法院涉诉多起案件、有未执行完毕的案件、近亲属在法院工作以及受过行政处罚和较重纪律处分的人员取消参选资格,数名从事地下职业放贷、“动机不纯”的候选人,在该环节被淘汰。同时通过面试、面谈,对参选人从自我认知、独立思考判断能力、自我学习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考察和测评,并按得分高低择优确定了55名拟任人选予以公示。在公示至提请任命过程中,又有5名候选人因未遵守业务培训组织纪律、与公安机关劳动合同关系尚未解除等,被取消了资格。

除了数量上明显增加,玉环法院此次选任的人民陪审员群众基础更为广泛。在增选的50人中,自荐报名的比例大大超过了单位推荐,达到66%。职业结构也进一步优化,特别注意吸收银行、通讯服务、计算机网络、文艺、环保等社会不同行业的从业人员。

同时,为了进一步考察拟选人员是否能够胜任,也便于大家更快进入角色,玉环法院将人民陪审员的履职培训前置。邀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为大家讲课,对审判工作概况及陪审过程中的职责进行初步介绍;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庭审供大家观摩学习,感受法律武器的严肃,法庭庭审的庄严和陪审职责的神圣。

陪审员的培养:自我管理 人尽其才

玉环法院创新启动了人民陪审员的“自我”管理模式,于2014年8月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办公室,设置2名人民陪审员驻院从事管理协调工作,包括分组、通知、培训、考核等等,同时对临时缺席、安排冲突等突发情况进行替换协调。

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成立之后,做的第一件是就是建档。驻院陪审员张全喜说:“我们设计了一张表格,里面是陪审员的基本信息,还有他们的业务专长。根据收集上来的表格,汇总了一份《陪审员专业擅长类别状况》,涵盖了包括电子技术、银行业务、行政管理等一共30个类别。”在分案时,系统会自动匹配案件类别,优先选择在此方面有专长的人民陪审员。

同时,对于没有专业要求的案件,打破以往“驻庭分线”的做法,按陪审员名单进行随机选择。由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管理排期开庭工作,以全体人民陪审员各参审一次为一轮,依次安排陪审,避免出现“固定陪审”“职业陪审”现象。

从2015年开始,玉环法院关于卡拉OK版权费的案件呈现井喷状态。玉环市KTV众多,业主的抵触情绪很大,甚至有十几个业主联名到信访局上访。

如何缓解业主们的情绪,又能兼顾音像协会维权呢?知识产权庭庭长孔庆周想到了有这方面专长的4位人民陪审员,并通过他们联系上了KTV行业协会,组织业主进行协商。调解现场,几位陪审员用他们专业的知识,向业主分析市场的形成、各地的收费情况、玉环的收费时间和收费标准等。最后,他们还理性地分析了庭审结果:“你们要打官司没关系,但是基本上是没有胜算的,除非你关门大吉,这笔钱是肯定要交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玉环45家KTV业主陆续把费用都缴了。

陪审员的延伸:诉前调解 参与监督

在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2楼,有一个特别的办公室——“家事调解室”。这里比其他办公室要温馨不少,整体色调是明快的黄色,摆了许多植物,还配有给小朋友玩耍的滑梯和玩具。设计的初衷是缓和家事纠纷中双方剑拔弩张的气氛,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

人民陪审员李建葱有着丰富的家事调解经验,是妇联巾帼志愿者之家“玉环娘姨”项目部的常驻调解员。“调解是民商审判的生命力。2008年起,玉环法院开始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争取把矛盾化解在诉前。考虑到玉环法院大量的民事案件都与婚姻家事有关,所以就邀请李建葱入驻了家事调解室。”政治处主任王再桑介绍。自2017年7月成立以来,在家事调解室这一方小天地,已有385件案件成功调解。

陪审员在玉环法院不止有更广阔的舞台,还会扮演“监督员”的角色,参与文书送达、执行行动等。

郑某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2013年6月,玉环一村镇银行与郑某签订了《保证借款合同》,约定向郑某发放贷款10万元,然而郑某只偿还了2万余元。银行上诉后,法院判决郑某偿还8万余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郑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当天,在与郑某沟通过程中,陪审员老李充分发挥人缘、地缘优势,以中立身份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努力下,郑某与村镇银行达成共识,郑某当场支付执行款2.8万元,余款分期付清。

“这次‘陪着’他们出去执行非常有意义,确实比自己想象的辛苦,执行难也是亲眼所见了。”老李情不自禁地为这次玉环法院“阳光执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