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礼器形成的“书契-道义”原理

前面通过图片,大致勾勒了契齿文,尤其是双排契齿文的演化路径。从7000年前的西安半坡契齿文,到公元前3500年后出现的各类礼器,包括各类玉器、鼎以及旌旗等,再到公元前2000年出现的各类材质的贝币,最后到甲骨文、金文。

书契的本质是信用工具,是用来维护诚信,帮助人与人之间能够以信用为基础去建立双方的协作关系。契齿文作为一种脱离书契而独立的符号,其主要内涵就是信用、信义、道义。

因此,契齿文的演化路径,实质上是将书契的信用原理推广到其他材质和工具上的过程,也是新的信用工具产生的过程,礼器、旌旗、以及甲骨文,乃至金文,本质上和书契一样,都是信用工具,都是传达和维护诚信的工具。更重要的是,这一过程还是信义、道义文化的推广和传播过程。

玉器也被称之为“瑞”,“符瑞”,其实质都不过是一种材料“升级”的书契,由以往价值低廉的木头,替换为价值高昂的美玉。

早期的古圣王,从黄帝,到尧舜,其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班瑞”,“合符”,就是给个邦国的国君订立和履行书契,只是书契的材质是玉的。这演化为后来的“执瑞”的制度,大臣上朝要拿着“玉圭”,而且制定了与其身份和等级相匹配的“瑞”的标准,用不同的材质,不同的大小,对“瑞”的持有者,进行身份区分。

很多人可能会被这些复杂的外在形式所迷惑,认为这在推行等级制。其实,这些看似复杂和等级化的“瑞”,其本质都是书契,都是契约。这意味着在中国的政治模式中,所有人之间的关系都是书契关系,都是信用关系,无论是天子、国君与大臣之间,还是与人民之间。

因此,中国政治秩序、社会秩序的基石并非外在的、表现化的等级制,而是实质的书契制,书契的背后则是个人信用、个人诚信、个人道德。总之,中国政治和社会秩序的基石是个人心性、个人道德。因此,《尚书》说:“帝尧……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大学》说:“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礼器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书契关系,而且是人与神,人与上帝之间的书契关系。

“礼”的最初形态是对神的祭祀仪式,这种祭祀仪式起源和成型于多神教。传世文献和考古资料显示,中国的多神教祭祀仪式是大约在公元前3500年之后出现的。而且首先在中原地区的周边出现,最早的典型多神教祭祀文化是内蒙古的红山文化,然后是湖北的石家河文化以及浙江的良渚文化。

在文献记载中,中国文明起始于伏羲时代,伏羲时代最重要的发明是易经,然后是最随之出现的书契。因此,中国固有的文化是易经-书契文化,其基本原理与多神教祭祀文化迥然不同,而且其产生时间远比多神教祭祀文化早。最早的契齿文来自公元前5000年前。但易经和书契的出席显然还要早的多。

因此,当成熟的多神教祭祀文化,在公元前3500年前突然在内蒙古红山文化出现时,就面临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向中国其他地区传播的问题,另一个与中国固有的易经-书契文化的冲突和融合的问题。

多神教祭祀仪式中,需要祭品、道具来承载和呈现仪式。其中玉器是红山文化最重要的祭品之一。在考古发掘中,红山、良渚、石家河都有大量精美玉器的出现,但在中国的中原地区,从没有如此规模玉器出土。这意味着中原地区,尤其是黄淮平原的中原中心区域,一直对多神教祭祀文化是抵制的。

从公元前3500年之后到公元前2300年左右尧舜政府的出现,中国1000多年的历史,应该放到文明的融合和冲突的大背景下来考察。冲突和融合的最终结果是,用中国固有的易经-书契文化,即道义文化,去同化和改造了外传的多神教祭祀文化,用书契-道义原理去对对神的祭祀仪式进行改造。

把多神教中人神之间的信仰信服关系,改造成平等的以诚信为基础的书契关系。对神而言,人的最好的祭品不是有形的物质,而是人的诚信、道义。这就是《五经》中常说的“鬼神飨德”,就是鬼神以人的品德、诚信、道义为食品。

因此,对献给神的祭品而言,就不在祭品的物质本身,而在于祭品所传达和承载的人的诚信、道义。这样本来的基于神秘主义的祭品就契约化、诚信化、道义化了,即“礼器化”了。

这样一来,在多神教中本来是用来敬神祭品的玉器,礼器化之后,也可用来敬人,用在人与人之间传达诚信。实际上,玉石就成为一种制造书契的新材料。而用玉石制造的书契也不叫书契了,而叫“瑞”,或其他更大上的名字。但究其本质,其实还是书契,其功能与用廉价木材做成的书契并无实质区别。

因此,玉器的价值并非在于玉器的玉石材质本身,而是在于被赋予的诚信、道义内涵,成为诚信和道义的象征。因此,《礼记》说:“君子比德以玉”。

玉器被赋予诚信和道义内涵,在形式上正是通过将代表诚信和道义的双排契齿文刻画或雕刻到玉上而实现的。这就是表现为玉器上的双排齿或双排齿文。

玉的双排齿,以及双排齿文,与契齿文的相似度并不太明显。但是,“玉”字的甲骨文,则犹如象为玉礼器拍了X光片一样,让玉器与双排契齿文关联的清晰度顿显。

因此,甲骨文玉绝非象形文字,而是直接来自书契时代的双排契齿文,是书契文字,也是数学化的表意文字,因为契齿文本质上是数字。双排契齿文的符号化,实质上是数字的符号化。

因此,中国文字的核心部件,即双排契齿文之“文”,早在7000多年前的书契时代已经成型。后来的甲骨文只是更大规模地推广应用而已。

因此,在字形上去研究一个字的真实内涵时,就不能使用象形原理,也绝不能将甲骨文本身看成文字之源头,以之为起点。

明白了这些,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孔子为什么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才能明白为什么《周易观卦》说“盥而不荐,有孚顒若”,这个观点也被孔子高度重视,并在《论语》中加以引用:“禘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周易》非常重视禴祭,也是基于同样的理念,譬如,《既济》九五爻说:“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对上面的几句话做一些解读。

“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是说,“礼”和“乐”不在外在的形式,而在自己内心的真诚,不在物,而在心。

“盥”是祭祀时迎神的动作和仪式,此时祭祀者要保持内心的虔敬,这些动作和仪式也更能体现祭祀者的内心虔诚。而“荐”则是向神献具体的物质化的祭品、食物。“盥而不荐”的实质是说,内心虔诚更重要,物质祭品不重要,在观看祭祀仪式时,只需观盥,而无需观荐。孔子说的“灌”与《周易》说的“盥”是一个意思。

“禴祭”是一种祭品很少的薄祭。杀牛就是杀牛献神,是一种祭品非常丰厚奢华的大祭。“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是说,祭祀不在外在祭品的奢华,而在内心虔诚。唯有内心的诚信才是最真实的祭品,因此,东邻举行杀牛的祭祀仪式可能不如西邻祭品很少的祭祀,因为西邻的内心更虔诚,唯有真实的虔诚才能获得神的福佑。

总之,玉器在中国的礼器化是一个文化冲突和融合的过程,是中国的易经-书契文化与外传的多神教祭祀文化的冲突和融合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固有的易经-书契文化占据主导和支配地位,外传的多神教祭祀文化则逐渐被边缘化。当然,也吸收了多神教文化的积极因素,譬如通过参与祭祀仪式而获得内心虔诚,把对神的祭祀,改造成一个人的心性修炼手段。

玉礼器中实际是包含双重文化因素的,玉石本身是被多神教文化用来当做祭品的,而传入中国之后,被中国礼器化之后,玉则被用作传达诚信和道义的工具,用作制造书契的材料。

因此,当在玉礼器中去考察中国文化的演变史时,就必须知道其中哪些是文化因素是中国的,哪些文化因素是多神教的。如果不能正确做出这种区分,就会闹出张冠李戴,认贼作父的笑话。

譬如,有人就基于玉礼器在中国文化中的重要作用,而简单机械地认为,中国文化起源于玉石文化,把玉石文化的起源和演进等同与中国文化的起源和演进,并进一步认为,中国文化的早期形态是“玉教”。

1000多年的外来多神教祭祀文化,又分为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是和平的,后一个阶段则是包含了战争。考古学上龙山时代的多神教文化,就是典型的包含了战争的多神教。“国之大事,唯祀与戎”,正是对这一时期的描述。

中国文化对外来的多神教文化的改造也就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对神人关系的改造,对祭祀仪式的改造,即“礼器化”、“礼化”,这个前面说过了。还是一方面的改在就是对战争的改造。更准确地说,是对战争中战争双方关系的改在,把侵略专制关系改造在成中国固有的书契协作关系。

这就是“化干戈为玉帛”的文化、历史内涵。“干戈”代表战争,代表侵略专制的人际关系,而玉帛则是用昂贵材料做成的书契,昂贵材料做成的书契还是书契,代表诚信与协作。

钺是中国早期一种重要的武器,后来礼器化了,会经常在很重要的政治性的礼仪中出现。现代人基于此,想当然地认为,那时中国是崇拜武力的,钺则象现在美国俄罗斯的核武器的密码按钮一样,成为权力的标志。

殊不知,被礼器化的钺,并不能再叫钺了,而应该叫“戚”,戚钺的本质区别在于,戚上被雕刻上了不太明显的双排契齿文。

双排契齿文是书契的代表,也是诚信和道义的代表,在本来用作杀人武器的钺的两侧刻上双排契齿文,就是“化干戈为玉帛”的形象表达,其用意是深刻的。

因此,《左传》记载,“止戈为武”。那么什么才是“止戈”手段和工具,就是书契和书契文化。

所以,在中国古代仪式中出现的貌似的钺的戚,象其他礼器一样,也包含双重文化因素。一重因素是外来的杀人武器,另一重则是中国固有的书契道义文化。而我们崇拜的并非其杀人武器因素,而是中国固有的书契道义因素。

汉代以来,人们已经对钺的礼器化的历史淡忘了,已经分不清钺戚的本质区别了,也把礼器化,书契道义化的戚当成武器了。事实上,戚只是礼器,而不是武器。在传世文献中,戚只在仪式中出现,而从无在真正的实战中出现。(DYH:道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