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节奏?」禁摩还是治摩 聊聊汕头这件事

这两天,一男子遇到交警执法,摩托车驾驶员跳入鮀济河的事,闹得沸沸扬扬,虽然小编不骑摩托车,但是也关注了这件事。(首先声明小编是学不会摩托,靠公交和自行车出行,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

看了十万+的某篇文章和相关门的解释说明,其实有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架势。

甲方观点是:

我们这边公交不发达,自行车太慢,所以不能禁摩。

乙方观点是:

驾驶人没有佩戴安全帽,从2010年至今没有年审,车辆超出报废期。

但说到底,引起讨论的其实是我们对路权的渴求和对政策合理性的一场考验,这还得从12年前就开始的禁摩历史开始说起。

【禁摩的12年】

2005年:

汕头城市近期实行禁止悬挂粤D号牌以外的摩托车,进入汕头城市中心区域的禁令。

2010年:

公开征求《汕头市中心城区综合治理摩托车工作方案》意见。

2014年3月1日:

《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金平、龙湖、濠江区不予注册登记,而澄海、潮阳、潮南区、南澳县居民每人只能申请一辆摩托车,3月1日后注册的摩托车不得进入市区。

电动自行车上路须注册登记,违法可处300元罚款并扣车。

2018年1月1日起:

海滨路(西堤路口—金环路口)禁止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和中型以上货车通行。

禁摩,禁不了群众的心

禁摩年年说,但执行却缺乏持续性。

严抓一场,大家都躲起来,风声过后,摩托依旧。

而随着市区禁止上牌后,涌现出大量的没有牌照的摩托车,这些摩托车因为没有牌照,没有办法有效监管,各种窜道,没有头盔,没有驾驶证的现象也成为常态。遇到交警就丢下车开跑,压根不给交警叔叔教育他们的机会,也加大了监管的难度。例如下面这些大佬。

另一方面是公共交通的缺乏,群众的交通需求得不到满足。

从2010年的《汕头市中心城区综合治理摩托车工作方案》之前提出的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的数据来看,早在2010年就提出中心城区每万人拥有的公共汽车的标台量达到15标台。

但是从2018年的最新数据显示,现在也只达到中心城区每万人拥有的公共汽车的标台量达到9.4标台。目标还在前方。

随着东海岸新城,南滨新城的建设,中心城区的扩大,公共交通的需求量激增,就更加得不到满足了。这也是禁摩迟迟不得人心的原因。

治摩,治标也要治本

而现阶段在施行的摩托管理上,其实是【治摩】大于【禁摩】的。

例如近两年的对于摩托车驾车行为的治理

例如这样

但是对于治理摩托这一件事的治标和治本,其实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

公共交通的发展

公共交通的发展也是汕头这两年的重头戏,共享单车和共享汽车的引进和推广,公交车数量和质量的改善,以及今年将要新增的600辆新能源公交车。想从根本上解决摩托问题的,公共交通是不可避开的。

2政策的有效和可延续性

从2014年发布的《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可以看出,其实政策上禁摩和电动车合规两条线并行的。但是前者的实施是自2014年开始,后者的推广是2018年海滨路禁摩条例的提出才真正大范围的被大家知道。

一个有堵有疏的条例,变成只有前半部分,难免引起大家的反感。

P . S .

群里的网友讨论过另一个方向解除禁摩,但是政策的设施和解除以及后续影响都比较大。后面了解到2014年的政策里其实有电动车可以注册的内容,以及在衡阳有看到以电动车代替摩托车的方式,觉得有一定的可行性,不知道政府是否接下来有这方面的推广和引导的计划。

说完之后,我要聊一下带节奏的问题。

小编骑自行车,算是摩托治理时也会被稍带的一部分人吧。但是带安全帽,不闯红灯不抢行是我最常遇到的交警在这一方面是教育内容。这些内容也是为了大家的安全,但是反观下最近热传的视频就单没有戴头盔的就不在少数。

连基础交通安全都没遵守就开始说交通,连2014年的交通细则都没了解就开始上升到路权,不得不说某篇十万+确实有一点在带节奏的嫌疑了。

有观点,评论见。

本文为编辑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