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瘾少年,我想大声告诉你

夜深了 你还为他不能睡

说好的游戏币 啥时候给

左右为难的你 不知怎么去面对

我能做的 就是......

这要从一起特殊的诈骗案说起!

近日,我院公诉部受理了一起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都是“地下城与勇士”这款游戏的死忠粉,家境殷实的两人是游戏中出名的“人民币玩家”。游戏玩得好好的,怎么就会走上销售游戏币诈骗的道路呢?面对这个问题,王某有些不好意思......

只因玩游戏时的一念之差

两名“90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本期我们要讲的不是讨伐网络游戏

(网游:这锅不用我背啦?)

只是从刑事犯罪角度

来说说沉迷游戏的危害

案例一

武义版“窃格瓦拉”

为了能痛痛快快的在虚拟世界中大战三百回合,当然要认真工作、努力赚钱啦,是的,家住武义的陈某也是这么想的。

说起陈某,26岁的他白天在网吧玩游戏,晚上则“披星戴月”出门工作。大武义的街头巷尾、地下车库、人民医院,都是他开展业务的最佳场所,你问他是做什么的?他是一名专门盗窃电瓶车电瓶的小偷。

说起作案动机

竟然是

为了弄钱去网吧玩英雄联盟

唉,马上就能上铂金了......

2017年10月,陈某因犯盗窃罪被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例二

“尬舞”的代价

前不久,一则“公司会计挪用890万打赏女主播”的新闻引来无数“吃瓜群众”,其实这种案子在游戏圈早有先例。

江津市某公司的会计马某,特别喜欢QQ炫舞这款网络游戏,热衷于砸钱买各种装备的同时还经常赠送游戏好友礼物,来提升自己的游戏地位。(紫禁之巅了解一下)

初入职场的马某月薪不过2000元,完全不够游戏开销,怎么办?马某打起了公司营业款的主意。从一开始担惊受怕,到一年后肆无忌惮,马某先后侵吞公司营业款240余万元,其中绝大部分都用于购买“华丽”的游戏装备。

2016年11月,马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江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案例三

“机智”的少年

在广州市黄埔区某高校上学的张某,非常喜欢玩《王者荣耀》这款游戏,但其使用的某米手机太卡,时常影响他发挥(某米手机:我的锅?),所以张同学就想换一部手机,既然要换当然是换最好的啦!张某看中了某果7 Plus,仅售7988!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没钱!

咋整,总不能去抢......

于是,张某从京东商城下单购买手机并选择货到付款,当快递员送货上门时张某……

一个“闪现“上去抢过手机

一个"疾跑"逃离现场

最终

张某因为涉嫌抢夺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欧阳修有云:“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意思是说:

人做事常常因为不注意细节而失败,聪明勇敢的人大多被他所溺爱的人或事物逼到困境。

聪明的,你告诉我

会不会有一天因沉迷游戏

铤而走险 身陷囹圄

武检提醒

游戏是让人沉迷的海洋

悠闲的时候 偶尔玩一玩

转身的一瞬间 你又落地成了盒

你的操作 让我不敢开口讲

......

我想大声告诉你

暑假作业做好了吗?

适度参与有益身心 沉迷游戏害人害己

合理安排游戏时间 多个心眼谨防被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摘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