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独有的行政设置:盟、旗、苏木、嘎查的意义和历史沿革

导读:来内蒙古的朋友经常会听到“***盟”,“****旗”,“***苏木”等地名,由于有别于其他省区的地方行政单位名称常常令人困惑不解,为此,内蒙古频道为大家详细解读“盟旗苏木”等内蒙古特有行政单位的意义、来历和历史沿革,收藏起来很涨姿势哦!!!

01 盟

内蒙古行政单位,相当于其他省区的地级市、地区,源于清代蒙古地区会盟制度,蒙古语称为“楚古拉干”,清代规定内蒙古地区49旗会盟于“哲里木”、“桌素图”、“昭乌达”、“乌兰察布”、“伊克昭”,为内蒙古“6盟49旗”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时候,共有哲里木盟、昭乌达盟、锡林郭勒盟、兴安盟、呼伦贝尔盟、阿拉善盟、乌兰察布盟、巴彦淖尔盟、伊克昭盟9个盟,自1981年后内蒙古实施盟改市以来,哲里木、呼伦贝尔、伊克昭、昭乌达、巴彦淖尔、乌兰察布分别改制成为地级市。

目前内蒙古仍有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三个地级“盟”行政建制。

02 旗

内蒙古行政单位,相当于其他省区的县,源于满洲“八旗制”,清朝控制蒙古诸部后,把满洲“八旗制”引入蒙古,把蒙古分为“内属蒙古”61旗,“漠南蒙古”49旗,“喀尔喀蒙古”86旗,“漠西蒙古”64旗,和硕特蒙古29旗。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后延续旗的建制,级别相当于县,现今内蒙古共有52个旗(包含3个自治旗),主要是少数民族集聚地。

03 苏木

内蒙古行政单位,相当于其它省区的乡镇,蒙古语原意为“箭”,原为军事单位,后增加行政事务,成为旗属行政单位,品秩正四品,每个旗所辖苏木数不等。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沿用苏木的传统建制,成为乡一级行政建制蒙古语通称。

04 嘎查

嘎查即行政村,蒙古语读音“Gaqaa”,“蒙古语词典”中嘎查的意义为:相当多的牧民聚居在一起的艾勒,称嘎查,嘎查长(村长)通称为嘎查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