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龙哥”砍人反被砍案,美国法律容不得你欺负好人!

最近,昆山“龙哥”砍人反被砍的事件引起了网友热议。

事件回顾

8月27日江苏昆山,一辆宝马车突然越线闯入非机动车道,撞上直线行驶的电动车;宝马车上的纹身男(江湖人称“龙哥”)下车后便对电动车男子拳打脚踢,对方未曾还手,龙哥中途回车上抽出长刀,砍向电动车男。

追砍过程中,龙哥不慎跌倒在地,电动车男趁机夺起长刀,反砍向龙哥。最终,龙哥抢救无效身亡,电动车男无生命危险。

事后,昆山市检察院连夜提前介入,电动车男被视为“犯罪法嫌疑人”被控制。

争议: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该事件发生后,社会上争议之声不断,大家之所以这么关注度,是因为目前中国法律界对电动车主的自卫行为定性,依然“生死未卜”,一些官方的声音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8月29日,江苏省检察院官方称:“在遇到伤害时正当防卫不是靠还击,而是靠跑。”……“以暴制暴不被法治社会允许,刀戳向你的时候,你不能戳回去,只能跑。”……

(该微博已被删除)

如果按照这个“不靠还击、只能靠谱跑”的逻辑来说,电动车主一旦拿起了刀就被判防卫过当,甚至还可能背上故意伤害的罪名。

老实人遇上“社会哥”,生路难寻,“惩奸除恶者”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也是民众最担心的问题。

然而,如果这起事件发生在美国,

那情况就不一样了,

比如这几起美国类似案例……

案件一:美国残疾人争抢车位事件

2018年7月,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个便利店外,两名男子因为争抢残疾人车位发生争执,47岁的白人男子质疑28岁的非裔男子没有残疾人身份,却占用了残障车位,非裔男子气急败坏将白人男子推到在地,白人男子受到伤害后为反击,向非裔男子开枪,非裔男子不治身亡。

对此案件,佛州警方并没有对开枪杀人的白人男子进行刑事指控,因为开枪杀人者属于“自卫杀人”,受到“不退让法”的法律保护。

案件二:佛州少年遭到学生霸凌

2011年1月在佛州,一名14岁的学生萨维德拉,在校车上遭到高年级学生的霸凌,萨维德拉逃下小车后,被穷追不舍霸凌者重击头部,萨维德拉为了自保冲着霸凌者胸腹部连捅12刀,霸凌者心脏刺穿身亡。

佛州法院最终以“正当防卫”为由,判决萨维德拉的“未成年二级谋杀”罪不成立。

美国法律对于“正当防卫”的判定?

美国法律上只坚持一条准则:《就地防卫法Stand-your-ground law》——坚守不退让:当你的合法权利停留的地方遭到紧急状况、生命威胁时,无须先行退让义务,可以当场使用武力,包括枪支、刀具,甚至直接将对方打死,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简单概括:当对方持有致命武力,并很有可能马上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可(先行)使用武器。

目前,美国已经有超过20个州使用这一准则,在有记录的就地防卫案例中,70%的防卫者最后都获无罪。

如果昆山砍人案发生在美国,完全符合正当的“就地防卫”,不比担心会受到刑事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