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一贴 “趴窝车”立马“挪窝”

晨报融媒体讯(马玉芳 记者 艾俊良)在人行道上停了两个多月的箱货车被执法人员贴上“机动车违法停放拖移通知书”后,第二天就自行开走了。12月5日,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安分局未用强制手段清除一辆占道货车。

12月4日,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安分局接到市民反映,在太平路新安街口有一台长期占道的“趴窝车”,影响市容市貌。接到市民举报后执法人员来到现场看到,这辆厢货车就停在太平路新安街口的人行道上,车的挡风玻璃已经破损,没有张贴年检贴,车身布满灰尘。

执法人员随即走访了附近的居民和商户了解到,该车已经在这里停放了好久,滞留在人行道上,无法找到车主。执法人员当即对该车张贴了“机动车违法停放拖移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内自行清理。第二天,执法人员发现车主已经将车辆开走,恢复了道路通畅。

据了解,随着我市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激增,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市民为停车位“一位难求”而乱停乱放;另一方面,一些“趴窝车”却常年“趴窝”,不但占用公共资源,而且还严重影响市容和道路交通秩序,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对于“趴窝车”的监管与治理,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新难题。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安分局呼吁那些将“趴窝车”停放在公共空间内的车主,为了还市民一个良好生活环境,主动将“趴窝车”挪走。

下一步,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安分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将进行不断摸排,对辖区“趴窝车”进行统计造册,对能联系到车主的“趴窝车”,督促车主尽快处理,对那些无牌无主的“趴窝车”,不断探索管理新途径,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趴窝车”死灰复燃,彻底解决市区长期占用公共空间的老旧、报废机动车“脏乱差”现象,最大限度地做到“还路于民”。

马玉芳 晨报融媒体记者 艾俊良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