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牌机动车 驾驶人被行政拘留并罚款

近日,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查处一起驾驶人无证驾驶且驾驶无牌机动车案件。目前,交通违法行为人何某予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600元。

据了解,11月9日10时许,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路管员在吉阳区凤凰路段依法截停一辆无牌小型轿车并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小型轿车驾驶人何某未能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经公安系统信息核实,驾驶人何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经询问,交通违法行为人何某(男,36岁)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交通违法行为人何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目前,三亚市公安局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何某予处行政拘留15日,罚款1600元。

何某(左二)被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