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无牌”,实习期的你为何如此任性?

“酒驾+无牌”,实习期的你为何如此任性?

2018年8月23日10时许,镇原公安交警孟坝中队民警在S318线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甘M9R***小型轿车形迹可疑,执勤民警遂上前检查,发现该车辆尾部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员张某满口酒气,有饮酒嫌疑。民警现场对该张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3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驾+无牌”,实习期的你为何如此任性?

经民警调查,该驾驶员张某(男,汉族,现年27岁,孟坝镇人,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前一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喝酒,第二天早晨驾驶车辆从西峰返回孟坝途中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且张某所驾驶的机动车尾部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张某上道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酒驾+无牌”,实习期的你为何如此任性?

根据张某驾驶证上的显示,其初次领证日期为2018年1月,因此张某是在实习期内累计记分达到24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张某好不容易考取的机动车驾驶证一瞬间就没了,对此张某后悔不已。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办理之中。

“酒驾+无牌”,实习期的你为何如此任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39号令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78条第1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考个驾照不容易,交警提醒:不仅在实习期,即使是平时,也不能酒驾,一旦造成事故,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酒驾+无牌”,实习期的你为何如此任性?

新手司机注意事项

1、领驾驶证的第一年为实习期,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2、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以外,规定将增加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

3、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4、实习期内上高速公路,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如发现已经或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5、实习期间开车的,应当在车后部张贴或悬挂实习标签。这种标识,在取得驾照时,可一并领取。

C1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3号令)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而123号令附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酒驾猛于虎

大家都不要有侥幸心理

不要等到悲剧发生再来后悔!

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珍惜生命,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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