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又一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这个工程我承包了"

“凭什么”

“谁让你征了我们村的地搞开发

这个钱必须由我们来赚,不然我就让你停工”

。。。

“为啥工程要价要比市场高这么多”

“就这么高,不签合同就让你停工”

。。。

“征了我们村的地必须交管理费

不然就让你停工”

“什么管理费”

。。。


近日,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曾某某、钟某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经查明: 2011年1月至11月期间,为达到强揽工程的目的,曾某某、钟某某纠集邱某某、丁某某等人结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鼓动村民采取用车堵门、雇佣老人围堵大门等手段进行阻工,迫使泛华公司与之签订远高于市场价格的工程合同,获取非法利益,数额较大。泛华公司遇到曾某某等人阻工时,为确保工程能够顺利完工,被迫向其缴纳数额较大的“管理费”。2012年12月31日,邱某某等人与被害人夏某某因征地问题发生争执,后邱某某纠集二三十人到夏某某家中对其家人彭某某、梅某某等人进行殴打。经鉴定,彭某某、梅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扫黑除恶相关知识 

“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检察官提示

在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是危害和谐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专项斗争。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