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的哥” 连杀4名歌厅小姐并碎尸 妻子帮忙

李平苹,原为万泉寺出租车公司的司机,曾因犯流氓罪被判处管制一年,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他在北京某保健食品公司任锅炉工期间,因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消极被辞退后,遂对公司经理宋某不满,蓄谋报复杀人。1995年5月的一个晚上,李平苹携带尖刀闯入宋家,将宋及其妻子、12岁的女儿杀死,为掩盖罪行,毁灭证据,又放火将宋家点燃,致使宋家七间房屋和屋内财物被烧毁。

逃离作案现场时,李平苹从宋身上及宋的家中盗走戒指两枚、FUNAI牌录像机一台,所盗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2560元。2002年11月至2003年4月,被告人李平苹先后将四名女青年诱骗至家中,将四名女青年杀死,并用尖刀将其中三名碎尸,而他的妻子董美荣还帮李平苹清理碎尸现场的血迹及血衣,后掩埋灭迹,手段极其残忍。另外,法院还查明,李平苹于1995年4月某日晚,将海淀区香山附近一住户家用打火机点燃,致其家中九间房屋及屋内物品被烧毁,造成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57000余元。

北京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李平苹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