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交警大队、兴国派出所联合抓获二次饮酒驾驶人张云峰

4月17日,拜泉交警大队公路八中队、兴国派出所联合抓获二次饮酒违法行为人张云峰。

4月7日16时14分许,张云峰无证驾驶一辆无牌照的蓝色太阳牌摩托车,被当时在202国道347公里巡逻中的公路八中队中队长郭磊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66.9mg/100ml。此人于2018年10月份因饮酒已被处罚属二次饮酒,对其进行血液检测,鉴定结果为血液酒精浓度为76.2mg/100ml,此后大队多次口头传唤张云峰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张云峰多次拒不接听电话、拒不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鉴于此情况,公路八中队长郭磊多次到张云峰所在地上升乡团结村查找此人,具村民所述此人已搬走,不知去向,民警经多方排查得知张云峰现已搬迁至兴国乡保胜七队居住,为确保违法嫌疑人及时到案,经与兴国乡派出所联系在所长苏启山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成功抓获违法嫌疑人张云峰。

经讯问,违法行为人张云峰对其二次饮酒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嫌疑人张云峰无证、无牌、二次饮酒等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700元,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