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坚决打财断血!郎溪法院执行到位一起涉恶案罚金5万元

4月23日下午刚上班,被执行人饶某某主动将4万余元案款送到郎溪县人民法院。

因犯开设赌场罪,2018年饶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刑满释放后,饶某某未能主动缴纳该笔罚金。该笔罚金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立即查询饶某某名下财产,对其两张银行卡内共9726元进行了查扣,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同时,承办法官打电话联系饶某某,告知被纳入失信名单对其征信以及孩子上学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就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进行宣传,要求其主动到法院履行该笔案款,以免被司法拘留。

4月中旬,承办法官带着两名法警前往被执行人饶某某家中,当面释法说理,饶某某当即表示会尽快筹钱履行该笔案款,希望能宽限几天。

慑于法律的威严,饶某某抓紧筹款,将剩余的40274元案款筹措到位,并于当日下午送至法院了结该案。

(李欢 李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