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林地纠纷为由多次敲诈 一犯罪团伙法庭受审

2019年5月9日下午,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志伟、覃宗将、黄志耀、覃正关等四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1月份,被告人黄志伟、覃宗将、黄志耀、覃正关以林地存在纠纷为由,持续数次纠集盘龙村村民到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鹿岭林场”及运输林木经过的路上采取阻挠、设置障碍拦截、殴打威胁等手段阻止被害人刘应德、姚子算等人采伐、装载、运输林木,后强行向被害人勒索人民币39800元。2018年10月份,被告人覃宗将、黄志伟伙同他人以被害人陶吉堂、银兆都等人在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鹿岭林场”砍伐的林木存在纠纷为由,极力阻挠、堵截陶吉堂、银兆都等人砍运木头,并强行勒索人民币17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志伟、覃宗将、黄志耀、覃正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要挟的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或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黄志伟、覃宗将、黄志耀、覃正关或纠集众多村民,或直接参与敲诈勒索财物,其犯罪行为符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所规定的恶势力犯罪,应予以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应从严处罚。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

截至当天晚上20时许,庭审结束。该案待合议庭评议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