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上传网络!两男子违反法庭规则,拘留5日!

10月30日上午,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件过程中,旁听席上两男子违反法庭规则,未经许可擅自对庭审现场不停进行拍照、摄像,并发布在微信群里,法院依法对二人予以拘留5日,并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无论法官、诉讼参与人还是旁听人员都应当遵守法庭纪律,维护法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