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毒品案 4名毒贩一审被判处死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是犯罪。10月31日上午,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7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进行一审集中宣判,4名毒贩一审被判处死刑。当天上午,钦州中级人民法院对7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的21名被告人进行一审集中宣判。

此次集中宣判,依法分别对21名被告人判处死刑至十年不等的刑期,其中死刑4人,无期徒刑6人,10至15年有期徒刑11人,案件被告人多为灵山籍在广州等地流窜作案的贩毒人员。

据了解,被告人邝某政、刘某民、黄某彪、黄某欢均存在买卖毒品海洛因的关系,且贩卖毒品数量巨大,4人一审依法被判处死刑。本次集中宣判的其他几件贩卖、运输毒品案件,也不同程度存在居间介绍、买卖等关联。此次审判的案件涉案毒品数量巨大,具有关联性,且多人构成再犯、累犯,予以从重处罚。案件的审理和宣判,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的嚣张气焰,震慑犯罪,教育公民。(央视记者 宋大珩 岑通 刘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