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事业单位改革正式启动,明年3月市本级基本完成“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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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10月31日举行了全省事业单位改革部署推进会,宣告全省事业单位改革于11月1日起,全面展开。会议要求,春节前,省直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基本结束,市县于2020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中的小区别就是,要求省直及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于春节前完成“三定规定”的制定工作,也就意味着省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于春节前基本完成,单位职能、性质、财政供给方式、内设机构、岗位、编制性质及数量、单位级别、管理人员职数、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数等,都要在春节前确定,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公布执行,剩下的无非就是人员转隶工作,以及后续的遗留问题整改工作,比如原来的参公事业单位,调整后成为事业单位,参公人员随职能划转到事业单位,身份怎么办,待遇标准如何确定,专业技术职称如何对接等。

而市县乡事业单位于2020年4月底前基本清理规范整合,也是要在省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上,依照其改革的原则和措施,推进市县乡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由于市县乡尤其是县乡属于基层,事业单位情况复杂,改革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具体情况更为复杂,因而只能在4月底前淘清底子,分类进行改革,条件成熟的及早出台三定规定,完成人员转隶,正式按新机构运转;条件不成熟的也要摸清机构、人员、编制底子,完成职能划转、机构整合工作,将机构的大框架确立起来,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推进、改革各项步骤,为出台正式的“三定规定”打下基础,以确保市县乡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于2020年底前全面结束,完成这项全国性的改革任务。

同时,会议还提及,在年底前要求省市县全面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实际上,历年来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在推进,机构改革明确要求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不再出现“红顶商人”、“红顶中介”这类违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现象。随着近年来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持续推进,这类事业单位改革已经非常成熟,工作难度不大,因而要求于年底前提前结束。目前省市县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已经完成90%以上,完成改革的单位为448家,剩下的单位只有几十家,任务量不大,且目标明确,改革要求和思路明确,年底前按时完成任务难度不大。这项工作主要的难点,是原来从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到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任职的管理人员和正式职工,以及退役军人安置的这部分人员,在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后,如何安置的问题。是“一刀切”随企改制,还是根据身份分流安置,这在短时期内,都是非常难以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对生产经营效益本来就不好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来讲,更是如此。

浙江省近年来各项机制体制、政务服务等改革,包括行政审批、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等,都走在全国的前列。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也是时机成熟,及时展开,继辽宁省试点改革后,为全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拉开大幕,正当其时。随着浙江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全面推进,各省也会在近一两个月内,全面安排各省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最近在明年六月前,这项工作就要基本落地,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涉及的各项工作任务。届时,建国以来涉及范围最广、改革步伐最大的一次机构改革工作,将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全面完成,以体现国家简政放权和法治化建设的伟大改革目标,实现全面统一、精简运行、提质增效、优化服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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