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遭问询:实控人变更 是否按规定履行信披义务

新浪财经讯11月13日消息,山东华鹏(603021)收上交所《关于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的问询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德华与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向舜和资本转让8.42%的股份,同时放弃行使20%股份表决权,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下降至5.27%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表示了关注。

上交所表示,前期公司公告,2018年12月公司引入的战略合作方山东振兴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振兴发展基金)向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德华分别提供了2亿元、4亿元资金支持。2019年3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德华以拟向振兴发展基金转让部分股权为由,申请豁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股票锁定期后届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10%的承诺,相关豁免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对方舜和资本对振兴发展基金出资比例为55.51%,并控制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交易完成后,舜和资本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8.06%提高到16.48%,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并计划改选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董事会成员9席中的6席。

上交所要求,1、舜和资本替代振兴发展基金受让股权的主要考虑,实际控制人张德华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前期承诺;2、本次交易实施后,公司、张德华与振兴发展基金具体债权债务安排及变化情况;3、交易双方采取部分股权转让、部分放弃表决权的方式进行控制权转让的安排的原因,是否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结合舜和资本对公司管理团队、业务经营的计划安排情况,说明本次股权转让是否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5、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德华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等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此外,上交所还就本次交易相关方开始接洽的具体时间和主要过程,说明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公平,并提供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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