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向奴仆宣读法律,以《大明律》为例,先朗诵几段新人须知:
1、凡奴婢骂家长者,绞监候。骂家长之期亲及外祖父母者,杖八十、徒二年。大功,杖八十。小功,杖七十。缌麻,杖六十。
2、若雇工人骂家长者,杖八十、徒二年。骂家长期亲及外祖父母,杖一百。大功,杖六十。小功,笞五十。缌麻,笞四十。并亲吿,乃坐。
3、凡奴婢殴家长,皆斩。杀者,皆凌迟处死。过失杀者,绞。伤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若殴家长之期亲及外祖父母者,绞。伤者,皆斩。
然后是立威,不能让奴婢们觉得自己只是说着玩的,得让他们知道你的厉害。
怎么立威呢?
这就和打杀威棒一样,有错没错,先把人打个半死。
纪昀载:
闻其(某侍郎)生时,御下酷严:凡买女奴,成券入门后,必引使长跪,先告戒数百语,谓之教导;教导之后,即褫衣反接,挞百鞭,谓之试刑。或转侧,或呼号,挞弥甚。挞至不言不动,格格然如击木石,始谓之知畏,然后驱使。
这位侍郎买了女奴,就开始立威。教导,就是说些平时的规矩,以及个人好恶,申明一下国法和家规。然后就开始把奴婢们的衣服都剥了,手反捆着,拿鞭子抽一百下,名曰“试刑”。有偏着身子躲的,或者喊叫的,更是往死里抽。抽到不言语也不动了,就好比打在木头、石头上一样了,就意味着“她知道怕了”,然后驱使奴婢干活。
平时如何教导奴仆?
多数主人对奴仆,没有什么同情心,最善良和宽松的,也无非是把奴婢们看成个动物,打板子、抽鞭子,捅簪子、扇巴掌、灌马尿马粪等(《红楼梦》)。有的把鞭子或戒尺放在多处,故意挂在墙上,鞭身满是旧血。平时的教导交给奴婢中的管事的,进退礼节较为复杂,需一一教训。看不顺眼,抽打也是很常见的。
至于饥寒劳苦,是丝毫不能体恤的。奴仆的家里如果死人了,不允许奴仆去戴孝。奴仆的妻子是可以随意凌辱的,等其女儿长大了,也可以凌辱,等不及,不等她长大,也可以凌辱。看奴仆不顺眼,随意殴打致死,偷偷烧了或者埋掉都可以,是有罪,但没人敢告你。
主人之于仆隶,盖非复以人道处之矣,饥寒劳苦,不之恤无论已。甚者父母死不听其缳麻哭泣矣,甚者淫其妻女若宜然矣,甚者夺其资业莫之问矣,又甚者私杀之而私焚之而莫敢讼
但也有例外,比如东汉经学大师郑玄家里:
须臾,复有一婢来,问曰:‘
——【世说新语】
郑玄因为自己学富五车,想来也是不愿意身边的仆役都是白丁。因此他家里的佣人也是个个博通经史(估计也是被迫读书)
有一次,一个奴婢做事不合郑玄的意,郑玄打算用“家法”惩罚她。这位婢女想为自己喊冤,但恰逢郑玄盛怒之下的“我不听,我不听”阶段,于是被下令拽到院中的泥地里。这时,恰好另外一位婢女走来,问:你为什么站在泥地里?引用了《诗经·邶风·式微》中的“胡为乎泥中”一句。
被惩处的这位回答则引用了《诗经·邶风·柏舟》中的“薄言往槊,逢彼之怒”,意思是我本来是要向他解释的,谁知正赶在他气头上。
罗贯中写三国演义时还引用了这个典故,不由自主的感叹郑玄家“风雅如此”
《儒林外史》有这么一出,仆役都给养成大老板了。
牛浦道:“我这东家万雪斋老爷,他是甚么前程?将来几时有官做?”道士鼻子里笑了一声,道,“万家,只好你令叔祖敬重他罢了!若说做官,只怕纱帽满天飞,飞到他头上,还有人摭了他的去哩!”牛浦道:“这又奇了,他又不是倡优隶卒,为甚那纱帽飞到他头上还有人挝了去?”道士道:“你不知道他的出身么?我说与你,你却不可说出来。万家他自小是我们这河下万有旗程家的书僮,自小跟在书房伴读。他主子程明卿见他聪明,到十八九岁上就叫他做小司客。”牛浦道:“怎么样叫做小司客?”道士道:“我们这里盐商人家,比如托一个朋友在司上行走,替他会官、拜客,每年几百银子辛俸,这叫做‘大司客’;若是司上有些零碎事情,打发一个家人去打听料理,这就叫做‘小司客’了。他做小司客的时侯,极其停当,每年聚几两银子,先带小货。后来就弄窝子。不想他时运好,那几年窝价陡长,他就寻了四五万银子,便赎了身出来,买了这所房子,自己行盐,生意又好,就发起十几万来。但是……
正好牛浦已经和半道认义的叔公牛玉圃面和心不和,就忽悠牛玉圃对万雪斋说“我和程明卿认识”,结果万雪斋语塞,脸绯红,两手冰冷,回头就全方位和牛玉圃绝交。旁人知道后告诉牛玉圃“万雪斋是很爱交朋友的,他和你绝交一定是你提了程家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