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大同市检察院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25亩,复垦土地51亩;保护被污染河道、水域、土壤280亩;清理河道垃圾400余平方米;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及生产类固体废物182吨;督促清理了积攒长达30多年的垃圾堆;督促行政机关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企业52家。

共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79千克,收回流通中假冒伪劣食品68千克;督促查处销售假药和走私药品20种;关闭被污染水源井11眼。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挽回国有财产损失近4亿元,其中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9亿元;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0.0167亿元,市院对近9个亿的土地出让金立案调查,并已经进入诉前程序。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大同市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件:

1、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八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近9亿元的公益诉讼案;

2、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超市、马某、赵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盐公益诉讼案;

3、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企业违法排放超标废水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

4、左云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三家制砖企业违法生产实心黏土砖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

5、浑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企业违法堆放煤渣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

6、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欠缴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公益诉讼案。

会议指出,大同市检察机关要坚持高点定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监督理念;提升办案质效,有力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价值,将问题解决在诉前;要更加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切实提升公益诉讼合力;强化协调沟通,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水平;推动公益诉讼与“智慧检务”、“检察好声音”等其他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同时结合“12309”举报平台,“公益眼”、“随手拍”齐上阵,积极营造支持公益诉讼舆论氛围,发动群众力量,拓展线索渠道,为打开公益诉讼新局面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力。

最后,大同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副部长汪鹏云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有哪些,公益诉讼对人民群众社会生活有怎样影响及检察机关下一步将如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