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宁都、寻乌、信丰...赣州这些地方小餐饮业可有序恢复营业!

宁都、寻乌、信丰...赣州这些地方小餐饮业可有序恢复营业!

3月5日

宁都县发布通知

3月6日起可逐步恢复小餐饮业的复工营业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宁都县小餐饮业复工营业管理的通知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宁都县实际,经研究,现就加强小餐饮业复工营业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20年3月6日起,宁都县可逐步恢复小餐饮业的复工营业。

2、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小餐饮复工营业单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把好从业人员上岗关,不准安排有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生活史、旅行史及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员工上岗。

3、各复工营业的小餐饮店要加强从业人员日常管理,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实行每日体温登记,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对有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员工及时向所涉村(居)委、社区报告,并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4、各复工营业的小餐饮店要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通风,垃圾按规定分类处理。

5、复工营业的小餐饮店对进店消费顾客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并提示佩戴口罩,保持环境卫生。同时,禁止搞大型聚餐活动,不准举办红白喜事宴席。

宁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5日

而在3月3日

寻乌县也下发通知

同意小餐饮店有序恢复经营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小餐饮店有序恢复营业的通知

各小餐饮店:

根据赣市新冠指办字〔2020〕127号文件要求,结合寻乌县实际,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同意小餐饮店有序恢复经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复工营业前,经营者必须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杀,经营后每天进行一次消毒,并保持环境干净、卫生、空气流通;及时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

二、从业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戴口罩上岗;落实每天两次以上的体温检测制度,体温超过37.3℃的,要立即送往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招用来自疫情较重地区的务工人员,禁止有胸闷、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三、对入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和劝导戴口罩,发现体温超过37.3℃的顾客要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未戴口罩的顾客一律不得进入。

四、必须有效控制经营场所人流量,禁止多人近距离聚集用餐,用餐间隔距离需保持在1米以上并保持同向就座;间隔距离达不到1米以上的,只能进行外卖配送或打包带走的方式经营,做到即买即走。

五、各小餐饮店严禁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含陆生、水生野生动物)菜肴销售,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寻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3月6日

信丰县下发

餐饮单位恢复营业基本要求

全文如下:

关于信丰县餐饮单位恢复营业基本要求

1、餐饮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落实经营场所扫码出入制度经营业主通过微信搜索下载“信丰战疫”扫码程序,按提示要求,生成并打印该码,张贴于公共场所入口和出口的显著位置,所有进入经营场所人员须配合扫码,经营业主要派专人引导、辅助、监督人员扫码。

3、餐饮单位需要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口罩、测温仪、医用酒精/消毒水等),进入经营场所前要对顾客测体温,要求顾客戴口罩。在用餐过程中,顾客离开座位时必须戴口罩。

4、在用餐场所入口处张贴进店顾客需配合和注意的有关事项,设置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的告示牌,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5、停业后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单位需全面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6、大厅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不同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不得拼桌。包房(包厢)方面,面积较小的,只开1桌,且不得拼桌,人数不超过10人; 2桌以上的包房(包厢),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不同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且不得拼桌。

7、以早餐、快餐为主提供堂食的小型餐馆和小餐饮店应减少桌椅摆放,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长条桌同排就餐者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就餐者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倡导就餐者“快吃快走”。

8、保持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保持良好的通风,做好清洁消毒,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餐饮单位需安排人员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消毒后方可再安排下一批次顾客。

9、每桌登记至少1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顾客取餐排队时,应保持一定的间隔距离,餐饮单位应有序疏导以防止顾客取餐时出现扎堆、人群聚集风险。

10、倡导所有餐饮单位采用打包、外卖等模式提供服务,鼓励“无接触”式配送、结账。

11、疫情防控期间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倡导缩短夜间营业时间。

温馨提示:

条件不具备,别急着开工!

来源:客家新闻网综合今日宁都、寻乌宣传、信丰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