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办民办同步招生 义务教育免试入学

3月11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江苏省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明确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要求。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意见精神,江苏省教育厅制定《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包括六个方面18条具体举措。尤其强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要求,提出:加强招生计划审核,明确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编制和下达年度招生计划,学校须严格按照计划招生;明确学校招生范围,公办学校根据划定的学区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原则上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招生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至8月中旬;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要求。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顾月华说:“任何学校,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都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选拔方式来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的依据,民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招生也纳入到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通知》还重申强调严格均衡分班的要求,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坚持标准班额办学;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针对随迁子女入学,《通知》要求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地方要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 王尧 康健 编辑/朱一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