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新區檢察院對一起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的嫌疑人提起公訴

   日前,浦東新區檢察院對一起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的嫌疑人提起公訴。    2019年11月5日8時25分許,被告人邱某某酒後在本區川沙鎮新川路川黃路車站乘坐的浦東24路公交車,因瑣事與乘客發生爭執,並要求公交車駕駛員童某某停車,遭拒絕後,遂責罵童某某並於8時32分46秒用腳踩、踢駕駛室排檔的盒子,因駕駛員童某某處置適當,未造成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