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及說明:
一、施工方法
1.準備場地、測量放線
施工前應進行場地平整、清除雜物,同時對施工用水、泥漿池位置鋼筋加工場地、施工便道做統一的安排。
測量放線,根據設計圖紙用全站儀現場進行樁位精確放樣,在樁點周圍打設4根護樁,並在護筒上做出標記,採用“十字”交叉的方式,在施工中隨時檢查校正鑽機鑽頭位置。施工中護樁要妥善看管,不得移位。
2.鋼護筒的埋設與製作
護筒採用8mm厚的鋼板卷制而成,每節長度為200~300cm,埋設護筒時,由人工按護筒直徑一次挖成。埋設護筒要四周對稱,回填並夯實。埋設好的護筒要滿足如下要求:
2.1護筒頂要高出施工水位或地下水位2.0m,並高出施工地面0.5m。其高度尚應滿足孔內泥漿面高度要求。
2.2護筒埋設允許偏差:
護筒頂面中心與設計樁位允許偏差不得大於5cm,傾斜度不得大於1%。
2.3護筒埋置深度為:黏性土、粉土不小於1m,砂類土不小於2m,當表層土鬆軟時,宜將護筒埋置在堅硬密實土層中至少0.5m。水中築島宜埋入河床面以下1m左右。護筒四周填粘土分層夯實,確保牢固、緊密、不滲漏。
3.泥漿製備
泥漿原料宜選用優質黏土,有條件時,應優先選用優質膨潤土製漿。為提高泥漿黏度和膠體率,可在泥漿中按試驗確定的摻量投入適量燒鹼或碳酸鈉。
設泥漿池,泥漿循環使用,廢棄泥漿沉澱後運至棄土場位置。施工中泥漿
質量控制指標見下表:
泥漿質量控制指標表
序號
項目
控制指標
備註
1
比重
入孔泥漿
1.1~1.3
粘土、粉土層
不大於1.3
大漂石、卵石層
不大於1.4
岩石
不大於1.2
2
黏度
一般地層
16~22s
3
鬆散易坍地層
19~28s
4
含砂率
不大於4%
5
膠體率
不小於95%
6
PH值
大於6.5
4.鑽機就位
履帶式反循環鑽機自行就位。
5.鑽進
開鑽時以低檔慢速反循環鑽進,鑽進時根據地質資料掌握土層變化,及時撈取鑽渣取樣,判斷土層,記入記錄表,並與地質資料核對。根據核對判斷的土層調整鑽機的轉速和鑽孔進尺。鑽進時連續進行,不隨意中途停鑽。孔內水頭始終保持在水位以上0.5m,加強護壁,防止塌孔。升降鑽頭保持平穩,不碰撞護筒或孔壁。拆裝鑽桿迅速,儘量減少停鑽時間。
6. 檢孔
鑽孔達到設計位置後,對孔徑、孔深、傾斜度等進行檢查,保證成孔質量。
採用外徑不小於設計樁徑,長度為4~6倍外徑且不小於6m的鋼筋籠檢孔器吊入鑽孔內檢測孔徑、孔形、垂直度。汽車吊吊放入孔內,使孔中心、檢孔器中心與起吊鋼絲繩保持一致,上、下暢通無阻則表明孔徑大於檢孔器直徑,否則應修整至設計規範要求。檢孔檢測完成後,若有縮孔、斜孔、橢圓截面等現象,應及時處理。用測繩配測錘檢查孔深和孔底沉渣厚度。測錐採用錐形錘,錘底直徑3~15cm,高20~22cm,重4~6kg。測量沉渣厚度時應先緩慢下放測錐得一孔深h1,然後再提起測錐,儘量使其下深得一孔深h2,h1即為孔深 ,h2~h1即為孔底沉渣厚度。經檢查各項參數符合設計要求後及時清孔。
鑽孔樁成孔質量標準
項次
檢查項目
規定值或允許偏差
1
孔深
摩擦樁:不小於設計規定
2
樁位(mm)
50(群樁)
3
鑽孔傾斜度
1%
4
沉渣厚度
摩擦樁≤200mm
5
孔徑
不小於設計樁徑
7.清孔
在孔深達到設計標高後及時清孔,不能停歇過久,以免使泥漿、鑽渣沉澱增多而造成清孔工作困難甚至塌孔。清孔採用抽漿換漿法。鑽頭提離孔底10~15cm,然後用稍慢的轉速轉動鑽頭,一邊繼續反循環,把孔內泥漿鑽渣混合物排出孔外,一邊向孔內補充儲漿池內淨化後的泥漿,避免塌孔,直到測試出漿口的泥漿達到要求為止。
清孔後泥漿應符合下列標準:抽出的泥漿手摸無2-3mm的顆粒,比重不大於1:1,含砂率小於2%,粘度17~20S。
8.鋼筋籠安裝
8.1吊放鋼筋籠時利用護樁調整好鋼筋籠的中心線。鋼筋籠安裝入孔應垂直下放,避免碰撞孔壁,若遇阻礙不得強行下放。下籠時間宜短不宜長,並確保鋼筋籠居中。鋼筋骨架上端焊拉鉤和橫撐固定於孔口,保證鋼筋籠位置在灌注水下混凝土時不上浮或下落。當水下混凝土灌注完畢,混凝土初凝後,解除固定措施。
鑽孔樁鋼筋骨架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見下表:
鑽孔樁鋼筋骨架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序號
項目
允許偏差
檢驗方法
1
鋼筋骨架在承臺底以下長度
±100mm
尺量檢查
2
鋼筋骨架直徑
±20mm
3
主鋼筋間距
±0.5d
尺量檢查不少於5處
4
加強筋間距
±20mm
5
箍筋間距或螺旋筋間距
±20mm
6
鋼筋骨架垂直度
1%
吊線尺量檢查
7
鋼筋保護層厚度
不小於設計值
檢查墊塊
注:d為鋼筋直徑(mm)。
9.導管安裝
9.1灌注混凝土用導管內壁應光滑圓順,內徑一致,接口嚴密,其直徑可採用250mm,中間節每節長200cm,底節長400cm,配1~2節長50cm—100cm的短管,其位於導管最上端。
9.2導管長度可根據孔深、操作平臺高度等因素決定,漏斗底至孔口距離應大於一中間節長度。
9.3使用前要對導管做水壓試驗(試壓的壓力宜等於孔底靜水壓力的1.5倍)和接頭抗拉試驗,保證不漏水,並編號自上而下標示長度。導管軸線偏差不宜超過孔深的0.5%,亦不大於10cm。
9.4管端用粗絲扣或法蘭螺栓連接,底節導管下端不得有法蘭盤,接頭處用橡膠圈密封防水,同時必須有防鬆脫裝置。組裝時,連接螺栓的螺帽宜在上。
9.5吊放導管要順直、居中,防止提升導管時卡掛鋼筋籠;導管上端安裝
一個2m3左右的漏斗;導管底端應比孔底高出40cm,以利於混凝土的灌注。
10.第二次清孔
導管安裝完成,做好灌注混凝土的準備工作,檢測沉渣厚度,不合格時需進行第二次清孔。
11.灌注水下混凝土
11.1採用混凝土運輸車運輸,混凝土拌和料運至工地後,應仔細檢查其均勻性和坍落度,如不符合要求則進行二次拌和,仍達不到要求的廢棄不用。現場當攪拌輸送車直接靠近樁孔不便時,採用泵送。
11.2孔深及孔底已得到監理工程師認可,且鋼筋骨架已安放完成後,應立即灌注混凝土。灌注混凝土時混凝土的溫度不低於5ºC。
11.3水下混凝土採用垂直導管法灌注。施工時用隔水栓將混凝土隔開,當混凝土裝滿漏斗時,剪斷與隔水栓連接的鐵絲進行混凝土灌注。
11.4在灌注混凝土開始時,導管底部至孔底應有30cm~50cm 的空間。根據式V=h1*d2/4*π+Hc*D2*π/4計算儲備砼初盤量首批灌注混凝土的數量應能滿足導管初次埋置深度(≥1.0m)和填充導管底部孔隙的要求。
11.5在混凝土灌注過程中,嚴格控制導管埋深,最小不少於2m,最大不超過6m,導管在混凝土中的埋深以2.0-4.0m為宜,及時做好水下混凝土的灌注記錄,經常量測孔內混凝土面層的高程,及時調整導管出料口與混凝土表面的相應位置,並始終予以嚴密監視,導管應在無水進入的狀態下填充。
11.6灌注混凝土時,溢出的泥漿應引流入事先設好的泥漿池進行處理,防止汙染或堵塞交通。
11.7處於地面或樁頂以下的護筒,應在灌注混凝土初凝前拔出,處於地面以上能拆除的護筒部分,須待混凝土強度達到5Mpa後拆除。當使用全護筒灌注混凝土時,應逐步提升護筒,且護筒底面應保持在混凝土頂面以下1~2m。
11.8水下混凝土灌注應連續不間斷,混凝土灌注標高應比樁頂設計標高超灌1.0m,以便清除浮漿,確保混凝土質量。
11.9混凝土灌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應及時查明原因,並提出補救措施,報請監理工程師經批准後,立即進行處理。
12.樁機移位
在上一根樁施工完畢後,移動鑽機至下一樁位進行施工。
13.泥漿外運
提前與當地環保部門取得聯繫,確定泥漿外運的地點,用特製的運輸車將泥漿運至指定地點。運輸時採取有效措施,不使泥漿外溢,確保不造成對環境的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