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疫情频次其实很高,就保守记载的就有周代1次,秦汉13次,魏晋17次,隋唐17次,两宋32 次,元代20次,明代64次,清代74次。
一、顺应节气
先秦典籍(《礼记·月令》》中提到:孟春行秋令,则其民大疫。季春行夏令,则民多疾疫;仲夏行秋令,民殃于疫;孟秋行夏令,民多疟疾。
三国时,曹植在《说疫气》一文中提到,建安二十二年(217年),病气流行,家家有僵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
原因在于“阴阳失位,寒暑错时,是故生疫”。因而,先民们在有所兴作时非常重视顺应节气。
二、巫术的精神控制
先秦时期,传说帝额项有三子,生而亡去为鬼,其中一个居江水是为瘟鬼。
为此,人们每于疾疫发生时,作法以驱除疫鬼。
《周礼·夏官》中所提到的方相氏四狂夫即是专门的驱疫鬼者。此四人身披熊皮,头带面具,执戈扬盾,帅百隶逐室殴疫,此即后世滩戏的由来。
除此以外,历代流行的纸船送瘟神等民俗,也都是驱疫鬼的具体形式,甚至连端午节的龙舟竞渡也与驱疫鬼有关。
这种迷信的办法,对于防治疾疫当然不会有任何作用。
三、注意公共卫生
尽管很长时间内人们都将疾疫的发生归因于瘟神作怪或阴阳失序,但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还是逐渐认识到疾疫发生与公共卫生之间的关系,从而开始重视公共卫生事业。
如南宋真德秀在泉州任职期间,鉴于泉州城内水沟湮阔岁久,“淤泥恶水,停蓄弗流,春秋之交,燕为病疫”,乃作《开沟告诸庙祝文》,兴工清理沟渠。
又如吴萧于乾道二年(1166年)知隆兴府,当地“旧有豫章沟,比久湮塞,民病途潦。公日:‘沟恤不通,气郁不泄,疫病所由生也。’鱼命疏浚,民得爽恺以居。”(《朱文公文集》卷88《吴公神道碑》)
四、派遣医生巡诊及无偿施药
最早的巡诊制度见于先秦时期,《周礼·地官》中有司救一职,其职责就是:“凡岁时有天患民病,则以节巡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此可被视为是中国古代巡诊制度的滥觞。
《后汉书·光武纪》载:光武帝时,天下疾疫,朝廷乃“遣光禄大夫将太医巡行疾病”。《后汉书·灵帝纪》载:“建宁四年三月大疫,使中渴者巡行致医药。”
到了宋代,对疾疫的治疗较之以往各代都更为重视。
每当疾疫流行,宋廷多诏命太医局及翰林医官前往救治,药费多由朝廷无偿拨付。
此外,地方上一旦发生疾疫,各地官员也多方措置,极力救治,广为施医散药。除了派出医生巡诊之外,从中央到地方还广泛设有惠民药局和其他一些地方性药局,平时以平价售药为主,疾疫流行时,则无偿施药以济民疫。
五、处理尸体
尸体是病毒和细菌借以大量繁殖的最主要载体,处理尸体,即是切断疾疫流行的一个重要渠道。
据《周礼》所载,从先秦时期开始,就有了处理无主尸体的做法。此后,凡遇大疫,官府一般都有掩埋死者尸体的做法。
如南朝梁武帝时,郧城大疫,全城十余万口,“死者十七八”。朝廷遂命给死者赐棺器盛睑,以防止疾疫传染(《南史·梁武帝纪》)。
这方面仍以宋朝处理得较好。
在宋代,官方每于灾害过后招募僧人掩埋尸体,以度碟为奖励。如嘉定元年(1208年),江淮一带大疫,官府遂招募志愿者,凡掩埋尸体达200人者则给度牌一道作为奖励(《宋史·五行志》)。
此外,从北宋末年开始,各地普遍设立漏泽园制度,以掩埋因贫困无以安葬的无主尸体。
宋代以后,各地均效仿这一制度,普遍建立漏泽园,从而减少了由尸体繁殖传染病毒细菌的机会。
六、病人隔离
对于疾疫的传染性问题,先秦以前,还不大了解。自东汉以后,开始有了隔离病人的记载,显示人们已经开始重视流行病的传染性问题。
“元始二年,旱蝗,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汉书·平帝纪》)。此可视为对病人实行隔离措施的最早记录。
至迟到晋朝,则已成为制度。萧齐时,太子长懋等人曾设立了专门的病人隔离机构—六疾馆,以隔离收治患病之人(《南朝齐会要·民政》)。
唐代则是由僧人开设乞丐养病坊,以隔离收治病患者。从宋代开始,出现大量官办养病机构。都有隔离病患的作用。
较著名者如熙宁九年(1076年)赵汴在越州所创之病坊,其起因是:当年春天,越州“大疫,为病坊,处疾病”(《元丰类稿》卷19《越州赵公救灾记》)。
此后不久,苏轼于元祐四年(1089年)在杭州设立“安乐坊”,养病机构有了进一步发展(《长编》卷435)。北宋末年以后,各地广泛设置安济坊,以专门隔离病患者,效果显著。
此后,元、明、清三代,官方设置的医疗机构除了药局外,其他则渐呈萎缩局面。不过,由于民间慈善机构的大量兴起,对于疾疫的控制方面仍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