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提供“洗钱”通道,17名嫌犯落网

非法购买大量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账户,为不法分子提供“洗钱”的资金通道,日前,泉州市公安机关组织打掉“4·1”非法买卖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账户犯罪团伙,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昨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暨侦破“4·1”特大跨国买卖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卡专案相关情况。■东南早报记者 傅恒 通讯员 李肇兴 文\\图

警方查获大量成套银行卡、U盾、手机卡、工商营业执照、公司公章等物品。

查获2714个银行账户 涉及十多个省市

今年以来,泉州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灰产业”专项整治。3月下旬,市公安局工作专班获悉一个非法买卖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账户犯罪团伙的信息,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控。专案组通过制定方案、精心研判、深入调查,逐渐掌握一个以李某宗为首的犯罪团伙的基本情况。

4月6日晚上,专案指挥部组织在惠安、晋江、石狮等地开展收网抓捕行动,陆续抓获李某宗、张某红、张某宝、施某源、蔡某力、陈某谋、吴某镭等17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大量成套银行卡、U盾、手机卡、工商营业执照、公司公章等物品,摧毁了一个非法贩卖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账户犯罪团伙。

“现场查获对公账户450个,个人银行账户2264个。”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些账户除了21个系在福建省内开户以外,其他账户的开户地均在省外,涉及河北、山东、陕西、浙江、广东等十多个省市。

警方查获大量成套银行卡、U盾、手机卡、工商营业执照、公司公章等物品。

出售个人银行账户 可能被追究刑责

办案民警介绍,该犯罪团伙里的李某宗是惠安人,无业人员,通过“上家”认识了网络赌博诈骗人士,从2019年开始买卖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账户。他和张某红、张某宝、施某源、蔡某力、陈某谋、吴某镭等人受他人指使,通过网络、快递、当面送达等方式大肆收购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卡,后由李某宗、张某宝等人负责贩卖。一套对公账户,在“黑市”里可以售卖1万元至3万元,私人银行账户可卖3000元至8000元不等。嫌疑人售卖这些账户,为不法分子提供了资金通道,也就是俗称的“洗钱”通道。

那么,这些账户是如何而来的呢?民警说,办理这些银行卡的人,都是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有农民、老人,还在不少校学生。不法分子引诱其办理银行卡后,再以几百元的价格,将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号、U盾“四件套”收购过来,转手以高价卖出。“此前类似的案件中,被处理过的大学生比较多。”民警介绍,案发后,第一波被公安机关打击的就是卡主,可能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等,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全案正在进一步扩线深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