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下企业经营者需要了解的税务思维

常常有老板和一些准备创业的朋友在问:我做的这个生意大概需要缴纳多少个点的税?对于这类问题,并不会有一个准确的答案。究其原因,就是纳税义务与生俱来的不确定性,不同的商业模式和经营行为,会导致不同的纳税模式,而不同的纳税模式会导致不同的税负和税收风险。大数据时代下,层出不穷新型商业模式更是加剧这种不确定,越来越严格的法制和监管环境也增加税收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在这种环境下,如何进行“税收筹划”,为企业带来财务利益成为了企业主和财务人员关注的问题。为此,我们可能需要一个全新的“税收思维”。


01税收的法定性

如果现在问一名企业主“你们公司为什么要交税?”回答一定是五花八门的,有的可以说“因为开了发票”,有的可能说“因为走了公账”,但实际上纳税的理由只有一个——因为税法规定需要缴税。因而纳税仅仅是一个依法办事的过程,也就是说当一个“行为”与税法规定的“条件”相契合时就必须纳税。税收筹划也是如此,“税收筹划”一词来源于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当时参与此案的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对税收筹划作了这样的表述:“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税收筹划的规范化定义得以逐步形成,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Tax Savings)的经济利益。”这个概念说明了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这也体现了税收的法定性和税收筹划的合法性。



02纳税义务的不确定性

不同的商业和经营模式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税负和税收风险,举个早年间很著名的商业案例——“免费送睡衣”案例。这个案例有一阵子很火,说的是一个只有4个人公司,免费送1000万件睡衣,睡衣市场价188元,结果赚了7000万的故事。通过一些网络资料了解到,他们的账大致是这样计算的:消费者虽然可以得到睡衣,但是必须支付23元/件的快递费,而实际运费只有5元/件,睡衣的成本是8元/件,给网站的推广广告返利是3元/件,于是利润为7元/件,借助互联网的全新推广模式,一共送出去了1000万件,那么这个项目一共获利(23-8-5-3)*1000=7000(万元)。但需要强调的是,在这种诱人的模式下,我们甚至不知道该交什么税?该交多少税?该怎么开具发票?这就涉及的到该如何定义该项业务的实质。如果按照经营者的宣传定义——“赠送睡衣+运费分成”的模式,就会直接掉入税务陷阱之中。赠送睡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属于“将外购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应该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而视同销售的价格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睡衣的市场销售价格188元,根据规定,每件睡衣需要缴纳增值税:188÷(1+13%)X13%-8÷(1+13%)X13%+18÷(1+9%)X9%-3÷(1+6%)X6%=22.02(元),1000万件睡衣则需要缴纳超过2.2个亿的增值税,7000万的利润在2.2个亿的税款面前又算得了什么?这还是没有考虑其他税费的情况。那么送睡衣这个案例如何求得较低的税负呢?这时我们需要税务思维来排除这些商业模式的干扰,还原业务的本来面目。所谓的免费送睡衣,实质上是以包邮的方式按23元/件的价格出售。“赠送”只是促销宣传,以此实现了超高的销量,而超高的销量又压低了商品本身与运费的成本,实现了商家与消费者的“多赢”。如果按照上述思路,就可以得出结论,其业务实质是“卖”,每件睡衣的销售价格为23元,进价8元,运费5元,业务宣传费3元。这样算来,每件睡衣需要缴纳增值税:23÷(1+13%)*13%-8÷(1+13%)*13%-5÷(1+9%)X9%-3÷(1+6%)X6%=1.14(元),1000万件的增值税为1140万元,再扣除附加税,差不多共需缴税1360万元。可见该项目获利为(23-8-5-3)*1000-1360=5640(万元),当然,这只是毛利润,之后还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如果分到个人手上还需要再交20%的个人所得税,到手差不多是3300万元。这就是不同的商业定义给纳税义务带来的不确定性。从企业角度来说,目的是赚钱,利润的结果最重要,但从税务角度来看,必须要关注整个经营过程,把经营行为与税法相匹配,否则很有可能钱赚到了,但交税都不够的局面。


03 税务的可经营性

前文所述的“税收思维”其核心思想就是“经营税务”,税务是可以被经营的,举两个例子,比如老板买车这个问题,是应该以公司名义买?还是个人名义买?用“税务思维”来考虑的话,怎么都是以公司名义买划算,用公司钱,不用分红给老板,没有20%的个人所得税,公司购进的车辆,比如不含税价100万就能抵扣13万的增值税,还有分4年折旧完的25%的企业所得税,再加上一些维修保养费,加油费等等,以公司名义买车,税金抵扣这块几乎可以完全扣出一台车钱,唯一的问题就是这台车属于公司财产,会被债权人追偿。而这样的风险本身就是极低的,而所有的企业本身也不可能完全避免经营风险。再比如某家公司注册子公司开展新业务,但受市场行情原因,连年亏损直至资不抵债,这个时候很多老板会选择注销或出售子公司,但殊不知这又损失一笔税收利益。这个子公司看似资不抵债(很多时候是欠母公司的),但是站在税务角度,大额亏损本身就是一笔货真价实的资产——它可以抵掉25%的企业所得税,如果将相关业务进行调整,将盈利业务注入这家子公司,老板自己就凭空获得了25%的净利润!可见,把“税”当做一项资产来经营,税就不再是企业的负担,而是可利用的资源。不同的思维就会有不同角度,而站在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就会有截然不同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