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一
問題:
我公司企業所得稅都是由總公司統一彙總納稅,取得的發票中經常有抬頭為分公司的,請問在彙總核算的情況下,分公司抬頭的發票可以在總公司的稅前扣除嗎?
答覆:
1、總分公司的企業所得稅是彙總納稅的,而企業所得稅是法人稅制,總公司的發票開成分公司的抬頭是可以在企業所得稅中扣除的。
2、但是,如果所得稅不是由總公司統一彙總核算,那麼,分公司名頭的發票就不可以用做總公司稅前扣除,總公司名頭的發票也不可以用做分公司稅前扣除。
情形二
問題:
我公司根據董事會議,準備設立新企業,由於未取得新企業名稱和稅號,無法開具抬頭為新企業的發票,於是取得抬頭為本公司的發票。現新企業成立,這些發票轉到新企業,能否作為新企業的開辦費稅前扣除?
答覆:
2019年11月11日北京市稅務局《企業所得稅實務操作政策指引》,考慮到新企業在籌建期間,未辦理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其發生的籌建費用由出資方或籌備組墊付,稅前扣除憑證抬頭為出資方或籌備組符合經營常規,因此在確認籌建支出真實且與籌備的新企業相關的情況下,可憑抬頭為出資方或籌備組的扣除憑證在新企業稅前扣除。
情形三
問題:
王經理出差談業務,回來報銷個人抬頭的高鐵票436元,能否稅前扣除?
答覆:
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的車票等雖然個人抬頭的,但是既可以抵扣增值稅,也可以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4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6元
貸:銀行存款 436元
情形四
問題:
近日,有個公司由於尚未給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該公司出納拿著好厚的一大摞醫藥費發票找到我,並問我這些員工個人抬頭的醫藥費發票如何入賬?企業所得稅前能否扣除?
答覆:
個人抬頭的醫藥費發票需要符合三個條件才可以稅前扣除:
條件一
必須是公司的職工。
也就是醫藥費發票抬頭上的名字,必須屬於公司職員,非本公司員工的醫藥費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條件二
必須是企業實際發生的支出。
條件三
單位沒有實行醫療統籌。
入賬提醒:
1、若企業未參加醫療統籌(社保),員工報銷的個人醫藥費可以列入職工福利費,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在彙算清繳的時候做納稅調增。
2、若企業已參加醫療統籌(社保),在繳納醫療保險費之外又給員工報銷醫療費用,不能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若已經計入了福利費,則需要在彙算清繳的時候全部做納稅調增。
情形五
問題:
我公司職工參加去年的職業資格認證,繳納認證費用200元,取得的財政票據為個人抬頭,請問能否稅前扣除?
答覆:
這屬於職工教育費的範疇,比如職業技能鑑定、職業資格認證等。像財務人員的繼續教育費用、職稱年檢費等都可以是個人抬頭的發票或財政票據,由於與經營有關,可以稅前扣除。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費200元
貸:銀行存款 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