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會計都知道,建築行業發工資要麼是按照工資發放,正常繳納個稅、社保等,要麼就是需要有勞務發票。
實際工作中,建築行業用工問題是個大問題,很多人沒有按照工資申報,也沒有代開發票,會計都很頭疼。
下面教大家一個小方法,部分企業已經在使用,效果還是可以的,(不是每個企業都適合,請勿噴)
對於建築行業等靈活用工的行業,建議和提供勞務的個人溝通一下,工資分為兩部分給:一部分是企業直接給,剩餘的部分等彙算清繳退稅給!部分建築行業工人,有的是平時支取一部分,剩下的年底給。這種情況下,很多人能夠接受這個方案。
臨時工工資這樣發,不但能取得發票,還能少繳個稅,會計要知道
舉個栗子:
聰聰的勞務費是10000元,但是到手的金額只有10000-291-35-1548=8126元。
現實情況是農民工都要的是稅後工資10000,如果稅後農民工只拿到8126,他們是不願意的!
如果是長期合作的農民工可以這樣商量,給農民工的工資可以增加一些,也就是增值稅、附加稅等稅金的部分(不含個稅),開票的時候增值稅、附加稅,他們自己繳。通過倒推的計算方法算出稅前工資總額,個稅正常扣。
計算方式如下:假設倒推後工資是Y
Y-Y÷(1+3%)×3%×(1+12%)=10000
計算出Y=10337
聰聰需自己繳納增值稅、附加稅:10337÷(1+3%)×3%×(1+12%)=337
聰聰需要代扣個稅:(10337-337)×(1-20%)×20%=1600
企業先支付給聰聰一部分,金額是:10337-1600=8737
聰聰代開發票金額是10337,
聰聰自己繳納增值稅、附加稅金額:337
年終彙算清繳的時候稅局退回個稅1600。
聰聰最後到手金額:
8737-337+1600=10000
最終聰聰能拿到手10000!這樣就可以解決臨時工發票問題了!
提示:此方法需要協商,不是每個企業都可以用的,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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