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巡察“熔炉”锻造有为干部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巡视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重要平台的指示精神,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壮大巡察骨干力量,靖远县委出台了《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的暂行办法》,从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局等部门选派了6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委巡察机构挂职锻炼,并编入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的4个巡察组,分赴各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县委巡察办对挂职干部实行“以老带新+以巡带训”培养管理模式,平时将挂职干部分配到各股室学习锻炼,帮助其尽快进入角色,融入新环境、新岗位,巡察期间全部编入巡察组,直接参与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体检”,经受实战锻炼。同时按照挂职规定要求,明确了对挂职干部的监督考核管理,挂职干部在县委巡察机构工作期间,年度考核与县委巡察办一起进行,挂职干部要严格遵守“十不准”“八个严禁”等巡察纪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将及时予以调整。

通过建制度、搭平台,我县将巡察工作推进与干部培养锻炼紧密结合,既充分体现了县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又破解了巡察“抽人难、难抽人”的问题,向巡察队伍输送了新鲜“血液”,充分发挥了巡察岗位的“熔炉”、“练兵场”作用,实现了干部成长与巡察工作双促进、双提升。

(供稿:王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