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
《通知》要求,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生上述情形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採取果斷措施,最大程度保障醫務人員和其他患者安全,維護醫療秩序並及時報警,協助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後應當及時出警、快速處置;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及時立案偵查,全面、規範地收集、固定證據。
《通知》明確,對上述情形中構成犯罪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從快審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訴。人民法院應當加快審理進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正確適用法律、準確定罪量刑。對犯罪動機卑劣、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或者所犯罪行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影響惡劣的被告人,予以從嚴懲處,符合判處重刑至死刑條件的,堅決依法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