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經偵以金融騙貸罪立案,擔保人該如何追回被法院執行的錢?

虹橋彩霸

你說的“金融騙貸罪”,應該是不準確的,不知道你看到經偵的立案通知書了嗎,上面的罪名肯定不是這個。我根據你的問題背景,猜想應該是“騙取貸款罪”。

騙取貸款罪】——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這是刑法第175條第三款規定的罪名,屬於“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範疇的一個罪名。

根據你提的問題,有兩個矛盾的地方,可能你沒能理清楚

。需要你去跟當事人瞭解的。

1.如果現在是經偵立案,那就是說,此案目前還在公安偵查階段,沒有到法院審判階段。法院都沒有判決,一般就不可能會存在擔保人的財產已經被法院執行的情況啊。(當然,如果此案先是以民事介入的,也可能存在訴前的保全,會對擔保財產先行保全,注意,保全,不是已經被法院執行了,還是要等裁定後才能有執行的啊)。

2.擔保人,在目前涉嫌“騙取貸款罪”的案件中,是什麼角色?

是不知情的被騙受害人,還是有過失等?或者說是共同參與的“共犯”,是主嫌疑犯,還是從嫌疑犯等等?這些具體的事實,才決定擔保人對被擔保人的擔保行為如何定性。只有先弄清楚了擔保行為的性質,才能考慮用何種策略來救濟(保護)擔保人的財產(錢)啊。

撇開你的問題的前半段和後半段的矛盾之處,只看你後面的——擔保人如何追回被法院執行的財產(錢),由於沒有你補充的詳細說明,無法做有具體的針對性幫助方案。

我簡要說下一般情況下可以使用的方案,願對你有所幫助。

1.向被擔保人追償。擔保人在民事上被法院執行擔保財產後,可以向被擔保人追償。法院判決後,可以通過法院強制執行,獲得補償。當然,如果被擔保人,可供執行財產有限,就只能部分,或期待出現新的可供執行財產,來實現自己的債權了啊。

2.通過刑事方式獲得補償。擔保人如果在擔保合同中,被其他人詐騙,屬於合同詐騙的受害人,可以依法通過刑事案件的判決中的“賠償經濟損失與民事優先原則”制度來獲得賠償經濟損失(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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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會計右法律的牛老實

這樣來追回被法院執行替朋友還的款。

公安經偵以金融騙貸罪立案,擔保人如何追回被法院執行的錢?


首先,擔保是有風險的,一但借錢人出了問題不還錢,擔保人應當承擔還款的義務,代替還款。你為朋友做了擔保,你朋友不還錢被以金融騙貸罪立案,而你是擔保人,就應該替他還款,這是法律規定你擔保人應有之義務,而被法院執行替朋友還錢,法院已執行的錢你是追不回來了,但你可以用下列方式追討你的錢。

一、《擔保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二、你承擔保證責任後,由於你的朋友未按合同履行還款,導致法院執行你作為擔保人的錢替朋友(債務人)還錢,你可向債務人追償被法院所執行錢的金額;

三、你可以直接向(債務人)你的朋友追償,因為你替他還了錢,你就成了他的債權人。如果你的朋友不還你的錢,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權利,提供他房產及其它財產的線索,由法院採取強制執行的措施,討回你被法院執行替他還的錢。

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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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關羊

第一步,需要明確被立案偵查主體是自然人還是單位:如果是自然人需要等刑事判決結案後,起訴自然人予以追償;如果是單位同樣需要等刑事判決結案後,看單位主體是否存在,如合法存在仍處於經營狀態,可以直接起訴單位予以追償;如單位已資不抵債,可申請破產清算;如單位被吊銷或註銷,可以查詢單位內檔,尋找承接單位經營期間債權債務的自然人(如股東),起訴該自然人予以追償。


用戶85845692424

如果是騙取貸款罪的話,擔保人的財產追不回來的,因為這個罪名侵犯的法益是金融管理秩序,擔保人在本案中不是被害人,所以就只能履行擔保義務。如果是擔保合同詐騙罪的話,擔保人是被害人,可以追回財產的


刑名師姐

不好意思,這個問題應該是不全的,我也看不明白。

公安對誰立案?

擔保人是擔保什麼?

法院又執行了誰的錢?

這些都要說清楚才能回答解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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