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羅馬帝國後期和拜占庭帝國的宮廷鬥爭會如此慘烈?

陳益洲

對於羅馬帝國後期以及拜占庭帝國的宮廷鬥爭為什麼會慘烈無比,筆者有以下幾點思考與大家分享:

一、羅馬元老院選舉制弊端

在以中國為代表的古代東方國家中,“家天下”的世襲制下皇位繼承唯一的紐帶就是血緣關係,皇位的繼承後備人選一定是上一任皇帝的直系男性後代,遵循的是父死子繼、立嫡以長或者立嫡以賢的原則,加入上一任皇帝沒有男性後代,則從與皇帝血緣關係最為密切的旁系皇室中選擇,就算所能挑選的皇位繼承人在智商上存在極大缺陷,也不能改變此人作為皇位繼承人的決定。而在羅馬,情況卻大不相同,帝國建立初期,元老院就對選舉羅馬皇位繼承人範圍是沒有進行限定,條件只有一個,就是此人必須在羅馬境內德高望重且具有相應的實力,換句話講,任何德高望重或者掌握國家重大權力的人都可成為國家元首。凱撒和帝國的建立者屋大維就是憑藉手中掌握的軍隊取得國家最高的統治權,說白了,羅馬帝國是一個軍事專政的帝國。

羅馬帝國開創者屋大維

西方皇帝的稱號用“Imperator”,在拉丁語中,這個詞語的是軍隊最高統帥的意思,軍隊帝國皇位繼承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使得原本不完善的皇帝繼變得更加複雜多變,羅馬地位的繼承變得更不確定,給了野心勃勃的人爭奪皇權制造了機會,加劇了宮廷鬥爭的殘酷性和頻繁性,下表中羅馬帝國最高統治者們都是依靠軍事手段奪取國家最高統治權很好地說明了這點。

時間 羅馬帝國皇位繼承方式

公元353年 君士坦烏斯二世殺死瑪格提嫩,奪取羅馬統治權

公元361年 君士坦烏斯二世在征討朱利安造反過程中死去,朱利安奪取羅馬統治權

公元363年 朱利安戰死,約維安獲得軍隊支持奪取羅馬統治權

公元364年 約維安被毒死,瓦倫提獲得軍隊支持奪取羅馬統治權

二、不完善的皇位繼承製度

公元前27年,後三巨頭之一屋大維經過殘酷的政治鬥爭,最終獲得羅馬元老院授予的奧古斯都、元首以及羅馬最高統帥的稱號,雖然其沒有公開稱帝,但是實際此時的羅馬共和制度名存實亡,羅馬走向帝制,開啟了羅馬的帝國時代。

屋大維死後,憑藉個人的威望指定其養子提比略繼位,開創了羅馬皇位繼承製。但這種皇位繼承製並不像中國古代封建王朝一樣完善、制度化。世襲制下的“家天下”有著支撐自己的一套理論體系——這就是君權神授,國君的權力來自上天的授予,是與生俱來的。而不是別人授予的,所以皇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傳給自己兒子;但羅馬皇帝的權力是羅馬公民賦予的,他的國家元首的位置也是由羅馬公民選舉授予的,一旦生命終止,其權力就要被代表羅馬公民意志的元老院收回,而不能將權力傳給其後人。

這種元老院選舉國家元首的傳統和國家共和體制阻礙了國家元首世襲制度的建立,“家天下”理論和制度在羅馬是不可能建立起來和完善的。可人性都是自私的,一旦某位統治者大權在握時,都想把皇位留在自己家族內,變成皇位世襲,這種皇位世襲與羅馬皇位的共和選舉之間在本質上是矛盾的,導致了缺乏完善的皇位繼承製度來保障羅馬皇位的繼承,皇位的繼承出現了很大的不確定性。 一旦皇位繼承出現了不確定性,為了爭奪皇位,帝國內部的宮廷鬥爭就不可避免了,這種情況貫穿帝國的始終,甚至一直延續到拜占庭帝國時期。

三、對軍事力量未建立有效的控制機制

正如前面提到的,在羅馬帝國晚期,很多羅馬帝國的最高統治者都是依靠軍隊力量的擁護奪取國家最高統治權的,但是這些上臺之後的人卻都沒有能夠採取措施對軍事力量建立有效的管理機制,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拜占庭帝國時期,軍事力量得以參與、干預帝國最高統治者的選擇,加劇了宮廷鬥爭的殘酷性和頻繁性。

到了拜占庭帝國時期,帝國著手進行的軍區制改革不但沒有對軍隊將領實行有效的控制,反而讓各省的總督成為了軍區的一把手,掌握了地方財政、經濟、軍事等大權,成為了可以和皇帝抗衡的地方實力。這些封疆大吏要麼作為宮廷鬥爭中某一派的支持者;要麼就是皇位的覬覦者,帝國的宮廷鬥爭更加的複雜和不可控,皇位的更替就像走馬燈一樣頻繁,很多皇帝慘死在皇位上。其中利奧三世、尼基弗鹿斯一世、米海爾三世以及殺死他繼而取得拜占庭帝國皇位的瓦西里一世,都是通過依靠軍隊發動軍事政變上臺的,最終都是軍事政變中丟掉甚至自己的身家性命。

拜占庭帝國皇帝利奧三世

確切來講,早期元老院的選舉制阻礙了向古代中國一樣制度化的皇位繼承製度的建立,使得皇位繼承製呈現一種不完善的狀態,缺乏有效的制度來保證皇位的和平過渡;元老制本身又弊端不少,這樣就使得凡是手握重兵的實力派都對皇位抱有覬覦之心;再加上無論誰上臺都沒有對軍事力量加以有效控制,畢竟很多皇帝都是依靠軍隊的擁護上臺的,所以也不敢拿軍隊開刀,所以才出現了一幕幕的“黃袍加身”。此時的皇位已經不再具有最高權威,而是成為勝利者的獎勵品了,不管是宮廷皇室內部也好、地方實力派也好,都不顧一切的想要得到它,各種爾虐我詐、宮廷鬥爭就不可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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