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爾濱,不交物業費就不能乘坐電梯嗎?

潔白de素描紙

新晚報就此問題問了哈爾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3 月 1 日,《哈爾濱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新《條例》中規定,物業企業不得以業主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為由,限制業主乘用電梯。



新晚報瞭解到,截至去年12月底,哈爾濱市共有在用電梯 3.7 萬臺。其中,居民住宅電梯共兩萬臺,使用年限超過十年的電梯4000臺,使用年限超過 15 年的老舊電梯達 1000 臺,而且全市電梯平均每年以 15% 左右的速度增長。每天乘坐電梯的人數約400萬人次。

目前,一些物業企業為了強制業主交納物業費,所以將電梯費與物業費“捆綁”收取,有的物業企業還以業主未交納物業費為由,利用梯控系統限制業主乘用電梯,這嚴重侵害業主的權利。為此,新《條例》中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不得以業主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為由,限制業主乘用電梯,並且還在法律責任中設定了相應處罰。

此外,電梯加裝 IC 卡系統,按相關規定,電梯的改造必須由電梯製造單位或者其委託的依照本法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辦理施工告知,改造單位申報監督檢驗,監檢合格後才能交付使用。

(圖片來自網絡)


新晚報

原則上是否繳納物業費不能與居民能否乘坐電梯掛勾。這一點有明確的文件支持。《哈爾濱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物業管理企業不能以業主沒有繳納或沒有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為理由,限制業戶乘坐電梯。不過哈爾濱目前的現實情況是,還有一部分物業企業為了能夠收上物業費,而將電梯費與物業費混在一起收費,也就是麼就兩樣都交,要麼就別想坐電梯。之前老媽家住的小區就是這樣,不過大家都抵制它這麼做。後來物業玩起了"技術活"。它們給每部電梯都加裝了芯片控制系統,就是一個小磁卡,你交了物業費就可以刷卡乘梯,不交磁卡失效......還給出了“親民”的理由,防範小偷等不法之徒混入居民樓!結果是居民被強制交費,然後小偷也沒防住,好幾家被......最絕的是為了防止大家“相互幫助”借卡乘梯,它們把每張卡做成只能上指定的樓層!比如我家在16樓,我的卡刷完自動識別確認16樓,想去其它樓層門都沒有!去30樓的老姨家吃飯都得打電話讓老姨叫梯。

其實哈爾濱對不能捆綁雙費合一保護居民正常權力是有規定的,而且對違反規定的物業公司也有明確的處罰標準。不過好像沒什麼大用。關鍵是還有一批人合法權力被侵犯還混然不知,對卡管大加支持。不知道是怎麼想的。是託?有可能吧。


生活報

關於這方面的爭議,我有發言權的,因為我就是做物業管理的,而且我親自為公司項目裝過電梯刷卡系統,電梯刷卡控制系統原理就是在電梯內呼板里加裝一套控制電梯按鈕的主板,按鈕電路被切斷接入主板入口,出口再接入按鈕,可以分全控和層控,全控就是刷卡後可到所有樓層,層控就是刷卡後只能到達自家那一層,刷卡的好處就是可以控制外來人員乘用電梯,同時也減少電梯運行頻次,延長電梯壽命。由於此係統具有靈活的控制功能,很多物業公司就利用此功能收繳物業費,物業費交到何時,卡就在電腦裡設置到何時,到時不續費就不能使用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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