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洪《神仙傳》謂:“自伏羲至三代,顯名道士,世世有之。”
《太霄琅書經》稱:“人行大道﹐號為道士。”
東晉《太極真人敷靈寶齋戒威儀諸經要訣》雲:“道士也,於此學仙,道成曰真人;體道大法,謂之真人矣。”
《太上洞玄靈寶出家因緣經》說:“所以名為道士者,謂行住坐臥,舉心運意,唯道為務。……講說大乘,教導眾生,發大道心,造諸功德,普為一切,後己先人,不雜塵勞,唯行道業”。《唐六典》卷四雲:“道士修行有三號:其一曰法師,其二曰威儀師,其三曰律師。其德高思精,謂之鍊師。”
分辯“道士”的標準:
開口能講道——羲黃老莊,
盤腿能打坐——內丹修煉,
焚香能誦經——經懺科儀,
伸手能煉拳——太極,
提筆能寫字——書法,
針藥能治病——中醫,
用念能祈禳——道法。
五傳八不傳
五 傳:
一傳 忠孝知恩者;
二傳 心氣平和者;
三傳 守道不失者;
四傳 真以為師者;
五傳 始終如一者。
八不傳:
一不傳 不忠不孝之人;
二不傳 根底不好之人;
三不傳 心術不正之人;
四不傳 魯莽滅裂之人;
五不傳 目中無人之人;
六不傳 無禮無恩之人;
七不傳 反覆無常之人;
八不傳 得易失易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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