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强占”女儿杭州市中心房产方便老父亲治病,但女儿上学需卖房付学费,怎么平衡?

漫步人生路烟雨任平生

冯女士在杭州市中心有一套80平米的房子,她和家人定居北京,这套房子父母一直住着,现在冯女士女儿考上一所外国音乐学院,学费昂贵,所以冯女士想卖掉这套房,让父母搬回自己家住,父母也有两套房,只是面临拆迁,医疗设施不完善。可是冯女士的弟弟却火冒三丈,和冯女士激烈的争吵起来,冯女士母亲一直强调冯女士去了北京后就对二老不管不问,冯女士母亲想住到明年七月份,等老伴化疗完了再搬,冯女士觉得学校学费不能再拖,冯女士弟弟说,冯女士根本不缺钱,就是想把父母赶走。


怎么冯女士母亲和弟弟就不为冯女士想一想?冯女士有没有钱也不是她一个人,人家也有丈夫有孩子,母亲弟弟这个态度,你们让冯女士夹在丈夫和娘家之间会很难做,毕竟决定卖房凑学费应该不是冯女士一个人的注意。

母亲说女儿对他们不管不顾,房子你们一直住着,你还要冯女士怎么做?毕竟人家嫁出去了总不能天天陪着你们吧?你怎么不算算杭州黄金地段的你们住的房子房租一个月多少钱?冯女士作为女儿,什么时候提过?还有弟弟,你的火冒三丈从何而来?你说人家不缺钱就是想赶你们走,可你们那两套拆迁房会不会有姐姐冯女士一套?你姐姐的孩子也就是冯女士女儿要出国没学费,先不说冯女士有没有钱,你作为舅舅,可曾想过为了外甥女做点什么?现在你外甥女没钱交学费,你却在这里阻止外甥女妈妈卖房凑学费,你说你这个舅舅当的合不合格?人不能仅着自己兜里满吧?何况她是你亲姐姐。


既然母亲弟弟只是想住到明年七月份,那也行,让冯女士把房子先卖了八孩子学费交了,然后在给你租一套房子先住着,这总可以了吧?母亲,女儿,儿子,亲的不能再亲的亲人,大家都把心放平,别端歪了,那所有的事情都会变得简单。


诗词公寓

有时候和父母住一起赡养老人的子女最受气,你就是一年到头好酒好菜照顾老人,不如其他子女一年来看一次老人。

概述:冯女士在杭州市中心有一套80平米的房子,她和家人定居北京,这套房子父母一直住着,现在冯女士女儿考上了一所外国音乐学院,学费高昂,所以他想把房子变现,让父母搬回自己家住,(父母亲自己也有两套房只是面临拆迁,医疗设施不完善)。



可是冯女士弟弟却火冒三丈,和冯女士激烈争吵起来。冯女士母亲一直强调女儿去了北京对他们二老不管不问。冯女士母亲说想住到明年七月份,等老伴做完化疗再搬。但冯女士觉得,学校学费不能再拖。

和事佬,建议让父母想办法凑50万,以后让冯女士还这个钱。老母亲说自己只能凑25万,冯女士弟弟说,冯女士根本不缺钱,就是想把父母赶走。

深思瓶言: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家长里短,每个人有自己的打算,弟弟估计也是想让父母永远留在姐姐家里,自己有自己小算盘。

而冯女士的女儿要出国留学,家里连几十万学费都没准备?卖房子明显是借口,但看起来还是家庭矛盾积怨已深。

无论怎样,房子是冯女士的,冯女士也未必就是唯一的拥有者,即便是,自己赚来的,房屋是自己所有,若果非要卖,没有什么不可以。

所以协商不成的话,不如租个同小区房子给爸妈,房租跟弟弟一人一半。到看完病为止。房子卖掉给孩子读书!


深思瓶

老父亲住房子看病方便,女儿出国留学要卖房子凑学费,两者冲突引发家庭矛盾

事件简介:杭州的冯女士在市中心有一套房子,房子由父母长期居住。其女儿考入一所国外的音乐学院需50万学费。冯女士要卖房供女儿上学,要求父母搬出。父母恳请看完病即搬出,冯女士顾及上学的时间节点不等人,不同意。

有人提议由老人出资供其女儿读书,无奈老人只承担得起25万元。这冯女士仍然不同意,其弟弟直言姐姐目的很明确,就是要父母搬出去住。

不得不说,全家人都住在北京,北京的物价房价谁都心里有个数,你能在北京安家乐业,还差那50万元吗?况且一年的学费50万元,后面几年的学费如何解决?以这位冯女士的能力,我想凑齐学费应该是轻轻松松的事情。

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老父亲临老想方便看个病其实并不难

从法理上来说,冯女士的可操作性非常高。但是在情理上,她又没有办法让自己的父母和弟弟直接搬出去住。所以双方才这样僵持。冯女士完全可以跟其他兄弟商量,给父母租一套房子临时居住。既能把这套房子卖出去,又不耽误老父亲看病。

看似冯女士蛮不讲理,背后故事或非如此

冯女士曾有一套房子在丈夫名下,在父母的劝说下,冯女士跟丈夫商量把房子以14万抵给父母,前提是房子用来给弟弟作为婚房。后来弟弟却贷款做生意失败了,他就将那套房产卖掉折现还债,折现后的现金没有到冯女士手上一分钱。因此冯女士跟父母和弟弟产生了恩怨。

从这个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出,这对父母对儿子有一定的偏袒心理,女儿虽然已经嫁出去,虽然没能陪在身边尽孝。把房子留给父母住,其实也就是留给了弟弟住。或许父母对待子女的不公正,也激化了他们之间的矛盾。

表面上因为房子起争执,实则家庭长期纷争未解决

这个案例中,双方矛盾的焦点看似一边要卖房子,一边住在房子里不肯搬出去。实则还是家庭矛盾积怨以深,未能得到有效处理。虽然一家人因为旧事闹出了隔阂,但是血缘关系永远都在那,希望双方能够冷静下来,好好商讨。一家人没什么事不能通过沟通解决的。

作为父母,辛苦一辈子本来确实不容易,子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他们提供安详晚年的便利条件也理所应当。但是一碗水要端平,不能为了儿子为难女儿,更不应该把责任全部推到一个人的身上。


娇妹情感

我们按照人物进行关系梳理,了解下故事中每个人所面临的困境。

先说冯女士,她是故事的主人公,和大多数成年家庭面临的情况一样,上需要供养父母尽孝道,下需要抚养孩子尽人道。摆在她面前的一面是老父亲需要看病常居房屋,另一面是卖掉房为女儿筹集出国留学费用;

再说冯女士的母亲,老太太想着住着房给老头子看病方便,不想来回折腾。也有其自身的考虑。

再看冯女士的父亲,老父亲身有病疾,没看到有什么发表意见,我们可以先放一边。

再说说冯女士的弟弟,因为母亲和姐姐的争执而对姐姐进行争吵,认为姐姐有钱,就是不想让姐姐住。

冯女士的女儿目前没有发表什么意见我们先放一边。

我们梳理完发现,这里面最难的其实是冯女士,既要尽孝道又要尽人道,还要接受弟弟无端的指责。

老太太的想法也有其合理的一部分。

唯一不该的是冯女士的弟弟,简直无理取闹加不负责任。

个人建议是,卖掉房除去女儿学费后有结余的给父母同地段同小区租套房;没有结余,与弟弟二人平摊租房费或者让老人搬回弟弟家(离看病的地方远的话还是建议同地段租)

这里有些题外话,既然现在要说平衡,那我们就谈谈公平。缺口是50万,从房屋权属来看,冯女士及其丈夫拥有该房屋的处置权,目前既然有便利条件,又无需外债自然可以把房屋先行出售。那么目前面临的就是父母两人居住的问题。可以考虑在同地段或者同小区为父母租一套房屋便于老父亲看病。剩下的就是征询老太太的意见和执行了。

说到执行,既然讲公平,那就需要把弟弟拉进来,不是觉得姐姐不想让老人住吗,给老人租了套,平分义务吧。

不想平分也行啊,不是说姐姐不想让老人住吗?是男人不,是男人就把老太太接回家去住。一个大男人,不仅不身担起父母的养老问题,在面对姐姐家困难时不仅不积极想着解决问题反而火上浇油大加指责。这种人不配做人子也不配做男人。就问你一句你姐姐女儿叫你一声舅舅你答应的安心吗?


艾迪斯杨

说一个我们这里的事情,女儿比较聪明,考上大学,在广州工作了,嫁了个外省的老公,小两口经济条件挺不错,儿子就不咋地,初中没读完就生小孩了,一直在家啃老,女儿每个月都要给父母生活费,五六年前,夫妻俩在我们这儿县城买了一套房(娘家的县城),我们这边说出嫁的女儿不能在娘家过夜,想着家里的房子也不贵(均价两千五)就买一套八十来平放的房子,环境挺好的,靠近我们这儿最好的学校,实验中学,划分学区后,这个小区的房价一下涨到六千多,家里还有个弟弟,小孩上小学了,弟弟一家子跟父母住,这个时候,弟弟和父母开始打她的主意了,母亲先是要求给钥匙她帮忙打扫一下屋子,平常开开窗子通通风,没多久,父母就搬进去住了,她们夫妻俩完全不知道,他们的电费水费都是银行代扣代缴的,一直也就没注意,有一天,小两口想着休个假回去那里住两天,就没说直接回来了,一进门就傻眼了,但是都是自己父母,也不好开口赶走,而且这房子确实也要人住才不容易坏,就默许了父母在里面住,搞笑的事情发生了,等他们下次再回去的时候,他们的家已经没有她们的容身之地了,三个房,弟弟一间,父母一间,弟弟的小孩一间,他们一家三口只能出去住宾馆,他们无论怎么要求,弟弟一家就是不搬出去,没过两年,父亲去世了,母亲竟然开口要那套房子,大家都懂,母亲死了,那套房子就是弟弟的了,小两口一气之下把那套房子卖了,结果就是,他们到现在成了大家口中的不孝女(她妈到处造谣女儿不孝顺),娘家也无法回去,她现在一提起这事儿就掉眼泪。广东省的重男轻女病的不轻啊


腿很短的铲屎官


跟我学穿衣打扮

身为农村女儿的我也被父母重男轻女了……我买房子时爸妈一共给了3.5万,后来老两口觉得给多了,当年年底强行要回1万元。我装修房子爸妈给了3万还说是借给我的必须还,过了1年就要回去了;弟弟买房子爸妈给了20万元,装修又给了5万元;我有孩子后想让我妈帮忙带孩子,我妈直接说我的孩子不该她管,她要挣钱给儿子结婚用。我说每月给她带孩子的钱,又说不喜欢住我家;过年回家给父母买了2000多块钱的年货,弟弟一共拿回家没200块钱的东西,我空车返程弟弟后备箱装的满满的,父母把我买的东西全给他带走了……父母重男轻女我忍了,关键是还有个处处算计的弟弟。一开始弟弟直接说父母供我读到研究生,明显拿我当男孩子养的,父母以后花钱我必须跟他共同承担;弟弟帮父母看病预约挂号都留我的手机号码,说他最近忙没空让我照顾一下;我在市区住父母在郊区住,有1.5小时的车程,结婚7年弟弟都说太远没办法给我公婆拜年,今年初二忽然来我家拜年了,孩子1岁时弟弟给过500的压岁钱,以后3年没再给。今年忽然给了1000的压岁钱,并当众宣布他今年要结婚了……说多了都是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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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明显是父母做的不对,而且做弟弟的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果父母偏心,子女想要做到完全平衡是不可能的。

事件概况:



清官难断家务事,是因为家务事往往掺杂着伦理亲情,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但我们旁观者如果站在客观的角度分析,的确可以看出问题的症结所在。

1,问题中冯女士的房子在杭州市中心,有80平米。这套房子是冯女士和她爱人的,本来就拥有支配权。卖不卖是冯女士夫妇的权力,别人不能干涉。

2,处于市中心的这套房产显然价值不菲,就算拿来出租也收益可观。而冯女士已经让父母住了很久并没有提出异议,现在她女儿上学需要钱,处置这处房产显然符合情理。

4,有调解人提出,可以让冯女士父母先想办法凑50万,以后再让冯女士还这个钱。老母亲却说自己只能凑25万,而冯女士弟弟则说,冯女士根本不缺钱,就是想把父母赶走。(调解人的办法合情合理,然而冯女士父母的做法显然是有私心的。还有做弟弟的怎么不想办法凑钱却在这里煽风点火?)

5,这件事情中还有一个关键人物,那就是冯女士的弟弟。他一定在打自己的小算盘,做儿子的不想方设法给父母看病,反而挑起家庭矛盾,其心可诛。做姐姐的就算再有钱,也是人家的。如果推测不错,这个弟弟才是引发矛盾的主要原因。

父亲患癌,按理说一家人都应该以大局为重,以给老人看病为中心。但如果以此做为道德绑架的筹码来要挟女儿,那最终结果只能是寒了女儿的心,导致亲情破碎,家不成家了。

做父母的糊涂,做兄弟的阴险,冯女士就算一让再让也不会落下好印象,倒不如干脆点儿走法律程序吧。

不得不说,在金钱面前,亲情也变得无比脆弱,实在可悲!


夜雨如书

简单回顾下事情:

基于两点:

第一、父母生养了子女、而且供养孩子上大学。作为子女当然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第二、房子是冯女士的私有财产,她有绝对的权利处置房子。

事情闹得这么大,不可能仅仅是因为这次的矛盾引起的,积怨已深用得很贴切了。

如果仅仅是一个女儿,事情也就好解决了,父母大不了和她一起住就好了。问题在于还有个弟弟在里面掺和,谁能说父母是不是偏心弟弟了?

好多的家庭矛盾都是因为儿子本位制引起的。“儿子才是这个家传宗接代的人”“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等等。甚至有些父母拿女儿贴补儿子也不是没有出现过。樊胜美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了。父母以养育之恩为筹码不断的要求、索取、拿女儿当外人对待,却让女儿供养自己和儿子甚至儿媳、孙子。

如果父母在对待女儿和儿子的时候能够大概公平就足够了。哪个女儿不想心疼自己的母亲呢?可是如果父母一味的在女儿这索取,在儿子那里贴补,谁都会心里寒凉的。

事情中,儿子还大放厥词,说姐姐不是缺钱就是想把父母和自己赶出去。你怎么不想想,这房子你住得也太理所应当了,姐姐的钱是姐姐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她给你住不收你房租,这本身就是感情了。

我觉得上海人对待事情的做法挺好的,现别谈感情,经济利益先说清楚了,再谈别的事情。(当然不是说对父母,是说对弟弟)。

在小区租房就是个很好的选择,为什么弟弟和父母就这么歇斯底里呢?他们从来没有为这个姐姐考虑过吧。


侯侯平平

这个例子给我朋友家很像,两公婆买了两套房子,一套在广州,一套在广西玉林,双方父母都在农村乡下,女方父母一开始就是说有病什么的去城里看病的时候住几晚什么的,后来弟弟高中毕业了,说在城里找工作,反正你空着也是空着就给我住吧。好吧,一住,住到弟弟要结婚了,爸爸妈妈开口了,说闺女啊,虽然家里也建了三层小洋楼,不过不可能让你弟弟住乡下吧,你就干脆把房子给你弟弟算了。朋友当然不肯啊,父母就干脆搬到城里住了,说什么我们老了,以后看病什么的方便。朋友老公说了,要不然我就意思一下收个十万八万卖给弟弟算了,空送的话肯定不行,然后女方父母,弟弟就开始破口大骂了,怎么难听怎么说,把她老公祖祖辈辈都骂了。

这样一闹,她公公婆婆就不肯了,说我儿子辛辛苦苦买的房子,我们老两口也是住在乡下,从来没想过说去儿子里的房子住,白给你们住了那么久,好家伙你们一家住着住着就想着霸占了。最后报警咯,警察来了几次,最后搬是搬走了,把房子砸的也不成样了。去年十一月份,干脆40万卖给她小叔,她说,她永远都不想再回去那个伤心地了,给她父母打了十万块,说也算是报答自己的父母恩了。从小到大父母老是为了弟弟算计着她,只是没想到父母越来越得寸进尺。今年过年没回去,把公公婆婆他们接到广州去过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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