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取消13部门60项证明事项

户口迁移证明、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证明、注销户口证明……以前群众办事,这些繁琐的证明过程让人烦恼。好消息是:今后这些证明不需要了!近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取消60项证明事项。都有那些呢?我们一起看一下。

从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取消60项证明事项的通知》可以看到这次取消的60项证明事项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市民办理申请更改姓名,不再需要提供改名、曾用名证明;申请再生育审批,不再需要特殊情况审核证明;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不再需要夫妻双方生育情况证明;残疾人免费或优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需要残疾人乘车证,凭残疾证就可以免费或优惠乘坐等。

阳江市取消13部门60项证明事项

去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便民减证”行动的通知》精神,根据《阳江市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座谈会上讲话精神的工作方案》,重点针对我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要求其他机构开具的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进行全面清理。这次取消的60项证明事项,都是部门之间互开互要的“繁琐”环节。

《通知》要求,对取消的证明事项,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办事人提供,开具证明单位也不再开具。各地各单位要及时通知证明事项材料收取单位,修改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确保事项取消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大信息共享力度,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以及加大失信惩治力度等方式,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文字:林以兰

摄像:白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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